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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3〕1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23〕16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2023-2024年兴义市(32个乡镇<街道>)实际油菜种植面积进行补贴,鼓励农户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加快油菜生产水平,及时发放实际种植油菜补贴,让农户真正受益。
二、补贴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23〕164号)文件,下达兴义市补贴资金278万元。
三、补贴对象
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2023年-2024年兴义市实际种植油菜农民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元/亩)=兴义市补贴总资金÷兴义市油菜种植总面积。待发放标准确定后通知各乡镇(街道)造册发放。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兴义市种植油菜的农民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特成立兴义市油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显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下五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龙益麟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区财政局局长
杨昊翔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宗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镇长(办事处主任)
成 员:何 敏 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
陈寿珍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金燕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吴宗泽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金燕、陈寿珍、何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做好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种植油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面积核实。各乡镇(街道)精心组织力量开展对种植油菜面积进行核查、核实、核准等工作,精准识别2023-2024年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和经营主体,精准核实实际种植油菜面积(出苗不足20%的不统计,含20%)。按照“谁种油菜,给谁补贴;种植多少,补贴多少”的原则,分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逐级登记、核实、汇总、上报。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油菜种植面积核实、公示(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镇级公示不少于5天)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各乡镇(街道)在面积核实、发放补贴资金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确保信息精准。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署,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统筹、及时沟通、主动对接,确保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农户名册、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一卡通账号、土地面积等信息准确无误,实现电子数据精准导入发放系统,避免因信息不精准导致补贴发放失败,造成发放工作推进缓慢、滞后等情况发生。
(六)保证进度。各乡镇(街道)核实的油菜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面积统计表,于2024年1月31日前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农业农村局粮油股(联系人:严华,联系电话:0859-3222753);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测算补贴标准反馈
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进行造册录入系统,提交成功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系统审核通过,并报市财政局、市农商行进行发放,发放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附件:1.兴义市2023年-2024年实际种植油菜补贴资金发放面积统计表(户表)
2.兴义市2023年-2024年实际种植油菜补贴资金发放面积统计表(村级)
3.兴义市2023年-2024年实际种植油菜补贴资金发放面积统计表(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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