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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之规定,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出租车市场运力调查,拟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数量进行调控,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新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兴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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