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关于开展《就业创业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来源: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10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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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就业创业证》持证人员: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2015〕9号)第十九条内容相关规定,《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年审。请各持证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年审,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注意:

1.2026年1月1日以后发证的于2027年6月至10月进行年审;

2.非本核发的《就业创业证》需至原核发地进行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三、年审地点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48号就业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59-3389185

四、年审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就业创业证》将自行失效,无需年审:

(一)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死亡的;

(五)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年审要求

年审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审业务,未按时进行年审的,将不能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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