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就业创业证》持证人员: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2015〕9号)第十九条内容相关规定,《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年审。请各持证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年审,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注意:
1.2026年1月1日以后发证的于2027年6月至10月进行年审;
2.非本市核发的《就业创业证》需至原核发地进行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三、年审地点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48号就业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59-3389185。
四、年审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就业创业证》将自行失效,无需年审:
(一)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死亡的;
(五)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年审要求
年审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审业务,未按时进行年审的,将不能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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