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拖欠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下简称“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健全治理欠薪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把根治欠薪的功夫下在平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现根据《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根治农民工欠薪2019年行动计划》和《贵州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根治农民工欠薪2019年行动计划》《黔西南州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根治农民工欠薪2019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研究完善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新举措
1、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题调研。深入开展以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联合惩戒措施等治欠保支制度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调查研究,梳理我市现有治欠保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全面分析根源性问题,提出我市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新举措,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2、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3、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业务指导。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我市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专班,加强对全市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的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建立完善农民工欠薪保障金制度。研究制定商业保险保证代替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办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
5、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选取兴义市鸿建公司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确保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实现全覆盖,在根治欠薪工作方面取得实效。(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规定,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农民工欠薪源头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7、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重大欠薪行为社会公布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的推送力度,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挂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黔西南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8、加快建筑用工制度改革步伐。大力培育专业作业企业,推进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负责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9、开展清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依职责分工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负责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0、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用工管理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对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进行联合抽查,指导、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铁建办,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1、开展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从2019年第四季度到2020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欠薪隐患,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春节前)
12、开展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对落实欠薪犯罪案件取证指引、欠薪犯罪案件分级督办制度情况和联合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依法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负责单位: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五、推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治理
13、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护薪行动”。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裁机制,依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4、加强对农民工的公益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通法律援助求助网,建立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律师志愿者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争议,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组织高校师生志愿者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负责单位: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15、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台账。督促对辖区内涉及用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按行业分别建立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台账,并适时更新,确保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监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6、建立属地监管责任倒逼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信息网络比对,对基础台账建立、数据上报,举报投诉案件等进行核实,凡发现基础台账不健全、统计上报数据失真、举报投诉案件所涉工程项目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追究一起,通过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督促各行业不折不扣落实根治农民工欠薪的各项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17、制定兴义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改进考核方式,制定年度考核细则。(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8、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创建评估认定、法治政府综合性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行业运用法治手段,采取治本措施,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负责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七、加强工作调度
19、加强工作调度。从2019年8月起,对全市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按月调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市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按计划推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春节前)
20、召开现场推介会。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场推介会,推介试点经验及做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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