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汉正康中医医院因内部原因,向我局提出延长停业期限申请,我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兴义汉正康中医医院停业延期,停业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兴义汉正康中医医院名义(登记号:PDY20231552230117A2102)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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