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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

{{'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 '' ? '' : '来源:兴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30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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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分为三档:一档2500元/生·、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500元/生·

3.办理程序

①资格申请: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②评审公示:由学校评审组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将受资助高中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③资金拨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家长)银行卡上。

二.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贫困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

按照黔价费《2013》203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3.办理程序

①资格申请:由“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②免除学费:由学校先按规定的学费标准直接免除学费;

③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④资金拨付:财政部门下拨免除学费资金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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