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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5号〕规定,我市2023年国家(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查结束,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举报电话:0859—3230172
邮编:562400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延安路58号(兴义市教育局)
附件:1.兴义市2023年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名单1518人.pdf
2.兴义市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名单167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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