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游泳技能与水中自救能力,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将面向辖区内中小学生开设游泳公益培训,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承办:兴义新建村恒畅游泳馆
二、培训对象
学籍为兴义市的中小学生(8—15岁)
三、培训时间
(一)第一期:2026年7月11日至7月29日(单日课班)
(二)第二期:2026年7月12日至7月30日(双日课班)
(三)第三期:2026年8月1日至8月19日(单日课班)
(四)第四期:2026年8月2日至8月20日(双日课班)
(五)班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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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段 |
上课时间 |
组别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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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岁 |
11:00-12:00 |
A组(单日课班) B组(双日课班) |
A组38人、B组3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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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岁 |
9:00-11:00 |
A组175人、B组17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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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岁 |
12:00-13:00 |
A组37人、B组38人 |
四、培训地点
兴义新建村恒畅游泳馆(兴义丰都街道新建村移民街崇文中学旁)
五、培训目标
零基础学员完成培训后可熟练标准蛙泳,独立连续游泳25米,消除恐水情绪,掌握基础落水自救技能。
六、报名条件
(一)健康方面: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传染病等不适宜游泳的疾病。
(二)身高方面:无特殊要求,建议身高1.2米以上。
(三)家长同意,能够按时参加培训。
七、保证金交纳
(一)因游泳项目属于连续性运动技能,为确保学员全程按时参训,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学员需交纳培训押金500元,培训方开具收据。
(二)学员完成全部10-12次课程(每次培训需签到)凭票据可全额退还押金。
(三)学员如提前学会基础蛙泳并通过考核,凭结业证书和票据全额退还押金。
(四)如学员在培训期间因生病无法正常参与游泳课程,需提交医疗证明,待恢复后,继续完成课程。
八、安全责任说明
(一)学生在游泳馆内上课期间,场馆运营方与家长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二)学生往返游泳馆途中的人身安全,由家长全程监护负责,游泳馆不承担路途相关安全责任。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期名额报满即止。(每日9: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义新建村恒畅游泳馆前台
(三)所需材料:学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免责协议书(可自行下载填写或到游泳馆前台领取填写)。
(四)办理流程:填写报名表→审核信息→交纳押金→领取收据→报名成功
(五)联系人:白老师,19078881156(办公电话)
唐老师,18188224076(办公电话)
十、注意事项
(一)所有学员均应是兴义市学籍的学生。
(二)学员需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练指挥,不擅自嬉戏、脱离队伍;上课前做好热身准备,身体不适、特殊体质需提前主动向教练报备。
(三)学员自备泳衣、泳帽、泳镜、吸水毛巾、拖鞋等个人用品,保持个人物品干净整洁,不携带尖锐、贵重物品入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