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兴义市新秀幼儿园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园长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教育行政法规股' == '' ? '' : '来源:教育行政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5-04-25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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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新秀幼儿园:

你园报来关于《兴义市新秀幼儿园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园长及章程修改》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八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兴义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兴市教党组议〔202512号)议定,现批复如下

一、举办者变更

原举办者杨光发变更为罗忠翠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原法定代表人黄国彦变更为罗忠翠

三、事会成员变更

原理事会成员黄国彦、杨萍、杨光发、胡兰、彭文变更为罗忠翠、戴洪、唐兰、王丝丝、罗万颖

四、园长变更

原园长黄国彦变更为罗忠翠

五、修改章程

修改章程并备案

六、工作要求

兴义市新秀幼儿园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及时到市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团结和带领学校班子成员不断完善学校设施设备,排除安全隐患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主动接受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管理

特此批复

兴义市教育局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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