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年龄

{{'兴义市教育局' == '' ? '' : '来源:兴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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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即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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