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府办发〔2018〕24号

发布时间: 2022-01-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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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兴义市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兴义市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充分调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信息工作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每月要向市政府办报送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资料;每季度至少向市政府办报送调研信息1篇,全年至少报送调研信息4篇;每月至少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常规信息5篇,全年至少报送常规信息60篇。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州、市有关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规定,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并及时续报原因、事态发展、处置措施、结果和善后工作等情况,严禁出现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情况。

  二、考核奖励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纳入信息工作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机构建设、网络建设、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2.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情况及采用情况。

  (三)考核基数(90分)

  1.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全年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资料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基础分为10分。

  2.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全年向市政府办报送常规信息,基础分为10分。

  3.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全年向市政府办报送调研、约稿信息,基础分为40分。

  4.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完成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考核指标,基础分为10分。

  5.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全年向市政府办报送紧急信息,基础分为20分。

  (四)扣分内容及标准。

  1.领导重视不够、人员配备不足、制度不完善、机构网络不健全的,每存在一项扣5分。

  2.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资料报送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及时或应公开未公开,导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一次扣10分;常规信息每月差一篇扣0.16分;调研、约稿信息每季度差一篇扣10分,未按照要求完成约稿、调研信息工作的,一次扣10分;电子政务网考核连续两月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倒数第一扣3分、倒数第二扣2分、倒数第三扣1分。

  3.信息失真或数据不准确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条信息扣20分。

  4.紧急信息出现漏报、瞒报未造成重大影响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因漏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被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经催报后仍不及时报送的,一次扣10分;因紧急信息报送迟缓,导致市政府工作被动,一次扣20分;市政府办抽查应急值守工作情况时,单位应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5分。

  (五)加分内容及标准。

  1.常规信息被《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电子政务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义市电子政务网》采用的,每篇对应加0.16分(同一信息被多处采用不累计计分)。每年报送总数超过60条的部分,可作为加分依据,被采用的每篇加0.16分。

  2.调研、约稿信息、自主报送信息被《贵州省政务信息》采用的,每篇加10分;被《黔西南州政务信息》采用的,每篇加5分;获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3分,其他市领导批示加2分,每增加一位市领导批示加1分,单条信息市领导批示加分不超过5分;获州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获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0分。

  3.对承担约稿任务较重、完成工作质量较好、为市级完成约稿任务作出贡献的单位(部门),每季度视约稿完成情况酌情加分,最高可加5分。

  4.约稿任务少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可自选主题主动报送信息,报送信息质量较好,被市政府办呈报市领导的加1分,被转报州政府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分别加2分、3分。

  5.针对以上加分,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所报约稿、调研信息和自主报送信息文稿质量、文稿错情和报送时间等因素,分别给予计满分、减半计分或不得分。

  6.电子政务网考核连续两月全市排名前三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六)其他。

  1.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90分,10分作为加分项。

  2.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任务,具体分值由市政府办进行换算。

  3.因政府信息工作严重滞后,被约谈分管领导的,每次扣10分;约谈主要领导的,每次扣20分。

  4.政府信息工作实行半年通报、年度汇总的考核制度。

  三、报送渠道及要求

  (一)报送渠道。

  1.市政府办值班室(紧急信息)24小时值班电话:3224230。应急值守股电话:3232449。值班传真:3222372。

  2.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室(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常规、调研和约稿信息)常规信息、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材料通过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xy.gov.cn/gzxyadmin报送。调研、约稿信息和自主报送信息通过电子邮箱xyzfzwxx@163.com报送。

  电话及传真:3239253。

  (二)报送要求。

  1.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常规信息、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资料必须通过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报送,调研、约稿信息和自主报送信息(调研信息不少于2000字且要与本单位工作相关)必须通过邮箱报送,并标注“单位+第X季度调研信息+标题”或“单位+XX约稿”,否则视为信息漏报。

  2.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的重大紧急信息,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汇报市政府办,并按时限要求将电子版或纸质材料报送市政府办应急值守人员,纸质材料报送后应及时电话联系,了解是否顺利传送,否则视为信息漏报,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负责解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考评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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