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要求,现公布兴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工作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持续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信息126条。其中: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累计公开57条,通知、公告、重要新闻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及时公开信息。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法及时主动发布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信息,宣传“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之家”增值服务等工作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二是抓好信息审核。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公开”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作用,实时更新编制大厅进驻窗口通讯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进一步满足广大办事企业群众的需求。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有序推进。加强涉及公民隐私、工作秘密等信息审核,防止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研究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建责任更明确、协调更有序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统筹调度。坚持把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抓好责任、任务分解,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与中心实际重点工作结合力度不够,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发布内容与公众关注度匹配程度不高。二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发布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公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素材与形式,公开的效果不够理想。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发力。一是紧扣重点深化公开。加强中心各股室之间的协同联动,及时梳理发布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内容,重点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办好“企业之家”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应关切、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二是紧扣质效深化公开。坚持把为人民、靠人民贯穿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多采用公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及生动鲜活的事例来传递信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