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现公布兴义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兴义市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深入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当中,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在兴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保障性住房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等。三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对建筑领域质量安全检查结果1次。四是在“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动态、信息23篇,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48篇、政府信息公开20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次,其中自然人5次,企业1次。申请内容为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消防验收等。办理结果:予以公开3次,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条例和教育视频,并且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二是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以及“发布前审核+发布后巡检”工作机制,对发布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全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严格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各栏目内容硬性要求、发布时限和扣分标准对栏目内容进行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努力维护好“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借助政务新媒体平台,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兴义市住建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及时组织各股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科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先审后发”机制,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不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84.956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兴义市住建局严格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各栏目内容硬性要求、发布时限和扣分标准对栏目内容进行了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布的信息内容质量不高,信息不够全面。二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