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兴义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gzxy.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3h/2023R/202401/t20240124_83623452.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街道市府路1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3892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187条。其中:新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发布3条,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28个;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62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实施情况发布4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22条;发布行政许可办理事项262件,公共事项清单405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跑腿清单5191项。其中,梳理公开零跑腿清单1638条,只跑一次腿清单135项。公开全年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平台办件结果37514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发布11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16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布8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发布76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发布19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发布327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发布96条;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发布35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公报、重要公告公示、会议决策公开、提案建议、行政复议、意见征集调查等发布387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办、答复、归档、复议诉讼应对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共办理公民通过网上申请、邮递材料等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财政支出、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等内容,已办结20件。其中:给予公开19件,因涉及第三方隐私且无法征求第三方意见不予公开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全市27个乡镇(街道)、31个市直部门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确保格式统一、要素齐全、覆盖全面。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社会生活生产联系紧密的公共企事业领域,着重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领域的信息公开,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丰富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下发关于重要政策文件草案解读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认真抓好草案解读工作,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持续更新和丰富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实时更新维护热线知识库,及时推送最新政策、热点问题权威答复,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2023年,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企业群众诉求32209件。

(四)增强公开渠道功能。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发挥互联网、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清理注销长期未更新账号,进一步规范新媒体运营管理。二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常态化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加强计算机技能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强化过程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实际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对各考核单位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实行日监测月调度季通报,发布政务公开运行情况通报4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涉及单位,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保密管理。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三是强化隐私保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时,严格遵守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相关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8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1

行政强制

4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未全面梳理公开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助企纾困等方面信息发布的内容及形式上还有差距。二是草案解读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解读不全面。重要文件政策草案解读与“应解读、尽解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兴义市将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提升和重大政策解读质效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和“产业强市”目标任务,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省、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助企纾困等方面信息,加大高质量发展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策透明度,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二是加大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创新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积极探索“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认真抓好重要政策文件草案解读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时,各部门上报行政规范性文件件数为62件。2023年,经省、州统一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定后,有效件数实为33件。2023年新制发3件、废止8件,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件数为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