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兴义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相关规定,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梳理、发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公开质量,扎实推进农业领域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展现新时代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风貌。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xy.gov.cn/zwgk/17/zfgzbm/926/937/)网站上更新单位职责1次,机构设置3次,领导之窗1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政策性文件发布12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16条,工作信息发布54条,依申请公开和互动交流发布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1条,意见征集调查发布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三审三核三校”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杜绝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前由办公室进行内容和文字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对外发布,重大事项信息公开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大门。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严格把关信息内容,坚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职责、处理流程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本年度更新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之窗、政策文件等信息,确保与官网信息公开数据一致,栏目做到按期及时更新,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聚焦百姓关注,结合三农,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发布技术指导意见和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时把技术、政策、信息送到农民群众手中,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强化制度落实,制定本部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保证内容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强化责任担当,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中心、股室的年度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9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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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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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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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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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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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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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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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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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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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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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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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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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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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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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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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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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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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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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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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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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如有其他处理数据,请在第六项其他需要报告事项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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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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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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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3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个别部门之间存在思想认识不够,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性差。
三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性高、政治性强的工作,办公人员变动大,存在能力不足的危险,经办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加强对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撰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文件内容质量。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单位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及时、准确更新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数量。
三是组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有效实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