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兴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gzxy.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1n/202201/t20220130_72455607.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街道市府路1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2392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义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发布33条,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62个;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601条;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发布18条;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51条;5.办理行政许可公开42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发布505条。全年办件结果公开1190221条;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发布60条;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168条;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布6条;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发布576条;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发布54条;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发布548条;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发布42条;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发布131条;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发布37条;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公报、意见征集调查、在线访谈、农业农村政策等发布234条。
《条例》第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发布255条。
(二)依申请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6件,其中:予以公开2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时办结,并做好资料归档。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信息发布情况监管平台,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发布的监督力度。对信息发布不全面,信息发布不规范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全年全市在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6523条。二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谨规范。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切实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法律机构及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尽量减少和避免因履职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平台建设。兴义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38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第三期建设。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4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88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389 | ||
行政强制 |
95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44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26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兴义市政府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示信息少、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2022年,我市将进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做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维护,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二是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准确掌握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政府机关公开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