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xy.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街道市府路1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2392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义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以及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为促进兴义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发布13条,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41个;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596条;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发布23条;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25条;5.办理行政许可公开304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发布7549条。全年办件结果公开1262956条;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发布79条;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177条;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布22条;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发布603条;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发布68条;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发布224条;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发布32条;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发布181条;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发布8条;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公报、意见征集调查、在线访谈、农业农村政策等发布93条。
《条例》第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发布503条。
(二)依申请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7件,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时办结,并做好资料归档。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信息供给。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编制、公布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系统公开的信息涵盖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报告等。二是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6044条。其中:政务要闻类信息发布794条、部门工作动态信息3744条、政府通知公告108条、部门公告类信息238条、公示类信息555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信息6025条、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内容信息3067余条、涉及民生领域常见问题库信息361条、行政执法信息100条、提案建议办理信息66条、市政府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60余条、专题信息926条。三是做好政府网站安全检查。根据2020年贵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对网站部门涉及栏目权限作适当调整,督促乡镇、街道办和部门及时更新栏目,排查整改问题;发布《兴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日常运维管理监测情况通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四)平台建设。发布《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后台使用说明》,梳理网站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关联网址,对网站在线访谈、法制政府、统计栏目进行调整;开展集约化政府网站后台账号清理规范工作;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布的依申请公开、双随机公开检查、征集调查、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权责清单等进行优化调整和规范;“兴义市政府网站乡镇及部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通过验收;建设完成“兴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电子政务股,有专职人员3人。2020年召开会议5次,组织参加集中培训9次。办理新版电子公章第一批20家、第二批27家单位;关闭全市空闲电子政务移动端150个,全市开通电子政务移动端账号1040个;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第三期建设,定期梳理存在问题并立即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4 |
80.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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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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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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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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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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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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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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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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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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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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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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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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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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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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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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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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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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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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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终止)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还有待细化;二是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内容解读不够多样化。
2021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认真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全市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平台作用,提高群众对政策内容的认知度,使政策文件得影响力有效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