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兴义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gzxy.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0n/202101/t20210128_66590786.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街道市府路1号,邮编:562400,电话:0859-32392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义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发布13条,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41个;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布596条;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发布23条;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25条;5.办理行政许可公开304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发布7549条。全年办件结果公开1262956条;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发布79条;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177条;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布22条;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发布603条;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发布68条;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发布224条;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发布32条;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发布181条;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发布8条;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公报、意见征集调查、在线访谈、农业农村政策等发布93条。

《条例》第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发布503条。

(二)依申请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7件,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0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时办结,并做好资料归档。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信息发布情况监管平台,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发布的监督力度。对信息发布不全面,信息发布不规范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全年全市在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6044条。二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谨规范。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切实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法律机构及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尽量减少和避免因履职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平台建设。兴义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38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关闭全市空闲电子政务移动端150个,并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第三期建设。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0

186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78

+6

44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14

-22

4978

行政强制

249

+12

1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7

3426.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7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终止)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兴义市政府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等问题。2021年,我市将进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乡村振兴、工业强市、文旅兴市、教育立市和城市带动“五大战略”,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