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3-18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的2019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zhou.gov.cn/ztzl/zfxxgkndbg/)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兴义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859-3812615),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兴义市税务局切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逐级分解责任,细化任务部署,强化过程督促,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赢得了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1

87

8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122

17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011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年来,兴义市税务局在优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办理流程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更加完善公开机制、提升公开主动性、拓宽公开渠道的问题。兴义市税务局带着问题深入学习、整改落实真抓实干,一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多举并施开展宣传辅导,及时准确回应纳税人关切;二是完善公开办法,严格执行工作规程,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保障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自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