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年,兴义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财政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现将2019年兴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自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力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充实和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股室(部门)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创新公开方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四是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领域各项行政权力、岗位职责,推进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重点做好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内容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19年,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738条。其中,部门动态61条、部门决算69条、部门预算87条、财政预决算公开15条、财税制度65条、采购需求公示70条、采购公告112条、更正公告14条、废标公告48条、中标(成交)公告66条、
单一来源公示6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3条、采购合同公示79条、履约验收公示12条、相关政策31条、办事指南等其他信息10条。
(二)载体建设
一是借助市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开通“兴义财政”微信公众平台抓好信息公开;三是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往往不能及时提供公开信息或意识不到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导致有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宣传力度及宣传面不够大,导致许多群众不了解、不善于运用网络工具查阅政府信息,虽然我局已将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在网站进行了公开,但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等渠道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增加了宣传解释的工作量,浪费了人力、物力。
五、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让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高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推动财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附:兴义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兴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
兴义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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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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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发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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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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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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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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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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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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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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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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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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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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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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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协提案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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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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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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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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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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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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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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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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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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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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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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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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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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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0 |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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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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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开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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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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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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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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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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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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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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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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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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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数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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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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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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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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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意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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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纳意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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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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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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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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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