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度,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函〔2019〕3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兴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因为机构改革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清单,以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政策法规股牵头落实,相关股室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服务。
二、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切实做好规章、重要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和民意调查制度。对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和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进一步推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厅发〔2014〕29号)精神,办好网站“征地信息”专栏,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及时在市气象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网站、电视等媒体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
五、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利用本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全国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土地利用管理股负责落实)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充分利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好“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州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完善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完善土地督察公告制度,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土地督察结果的有效形式。
七、认真做好自然资源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自然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包括全自然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等。二是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八、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九、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继续秉承服务宗旨,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简化流程,压缩办事时间,业务知识库及常见问题等登记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十、推进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等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城乡规划公开分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两个阶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批前公示一般为现场公示、网络公示、媒体公示、重要公共场所公示,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批后公布在规划批准后30日内向社会公布。修改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时,采取公示、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公示规划许可证的颁证情况。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对建设工程的总体布局、单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公示。
十一、利用平台进行推广
协助省州有关部门建设“云上贵州APP平台”、“云上金州APP平台”,实现政府部门APP统一在“云上贵州APP平台”、“云上金州APP平台”公开政务、提供服务。
十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局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增强局门户网站的办事功能和互动功能,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年度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57条。
2.建议提案办结结果公开5条(人大代表建议4条,政协提案1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1.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
2.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2次。
3.其他方式回应解读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信函依申请公开件1件,公开答复1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我局2018年度未收到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行政诉讼数量:
全年行政诉讼数量9件。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7件。
2.被依法纠错1件,现正开展2审上诉。
3.未判决1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2019年度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12336平台收到各类举报投诉6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未收取。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
2.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3.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个,兼职人数3个。
4.政务公开监督员2人,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3次。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接受培训人数60人次。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举措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谋划有力、落实有效,我局根据实际制定《兴义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创新公开方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渠道。我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在局网站设立“征地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专栏,面向全社会对我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公示,同时充分利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手机APP、广播台等媒体渠道补充公示,同步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办)、社区、村民委员会各层级机构现场公示规范化操作,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征地信息透明。
三是强化试点领域工作。我局依托《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州府发〔2017〕14号)的规定,着力履行我市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全程指导、监督、跟踪、公示等规范化流程建设职责,确保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合法、有序。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公开用地政策和报批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主动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保障我市征地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公示渠道建设。一方面继续规范征地拆迁领域现场公示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公示程序合法合理,涉利益群体知晓率100%;另一方面强化征地拆迁领域新媒体公示渠道的宣传、推广、利用,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能全程了解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流程,接受全民监督。
二是积极反馈热点舆论。重视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着力关注在各渠道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公众对公开方式、公开事项的热点舆论,及时主动地加以解读、回应、引导,以依法行政为标杆,以舆论监督为助力,化被动为主动,大力推进征地拆迁领域政务公开试点进程,促进法治政府、法制自然资源建设。
兴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0日
兴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兴义市自然资源局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4 |
2.政协提案 |
条 |
1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2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47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篇 |
0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4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3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2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3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3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