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义市安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兴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义市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部署,扎实推进,切实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化“打非治违”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兴义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领导多次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秘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一是坚持决策信息公开常态化。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二是梳理清单逐条公开。结合工作职能,梳理掌握市安监局重点领域信息,已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三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市安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内容。四是持续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市安监局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增强了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按照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原则,及时回应处置。五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及时公开晾晒,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面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完善《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法申请公开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列出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审批流程,便民服务事项流程等项目,涵盖了市安监局目前承担的各项职能和主要工作。制定《兴义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初步建立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政务公开助推政务服务情况
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尤其是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后,公开了相关办事办证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信息,极大的方便了相关许可的审批办理和群众来电咨询等事宜,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工作的开展。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我局不涉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人秘股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机构,具体协调实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六)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兴义市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了《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信息公开指南》《兴义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等内容,并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办事流程以及公开责任机构等。
(七)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开通了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信息动态,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真正做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八)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明确人秘股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报送各类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工作全覆盖,将政务公开事务的费用支出纳入局工作经费统筹安排。
(九)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不涉及政务公开监督员相关工作,局党组对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十)召开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有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推行阳光安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共收集编写安全生产工作简报、信息414篇,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6篇,市人民政府网站采用信息78篇发布,被《金州安监》采用10余篇。内容涉及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及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要求我局信息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内容筛选和文字校对工作。内容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与乡镇和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综合信息编报力度,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为上级领导和部门及时掌握了解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载体建设及工作创新情况
公开的主要类别。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内容,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二是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报刊杂志等公共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举办各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节点举办广场咨询活动,编印各类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常识等手册,对政策进行解读,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的热点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
载体建设及工作创新情况。2018年,市安监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力度,利用《黔西南日报》《今日兴义》、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加强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及信息的宣传报道。在《黔西南日报》刊发8篇,《今日兴义》刊发安全生产稿件10篇,兴义网发布8篇,电台播报2篇,微信工作平台发布或转发55篇,新浪微博发布或转发416篇,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建议提案需要办理的相关内容。
三、回应解读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市安监局制定了《兴义市安监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报送以市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了《兴义市201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发〔2018〕2号)《兴义市2018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府发〔2018〕3号)《兴义市 2018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发〔2018〕4 号)等文件并及时将解读文件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进行公开。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2018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情况
积极利用单位开通的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通过多渠道信息发布和传播,真正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积极转载转发其他单位部门与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相关的信息,适时互动评论,更好的促进信息互通,扩大宣传范围。
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规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开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兴义市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兴义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30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0 |
2.政协提案 |
条 |
0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0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1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1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0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0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0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