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兴泰街道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总体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泰街道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做到信息公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组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好的成果。
(二)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培训和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信息公开责任人及广大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栏、微信群、QQ群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及时将政府扶贫、宣传、三创、环保等工作编制成政府工作动态,上传至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将政府的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政务网络平台公开61条,报刊公开2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领导简介”信息1条;“部门动态”信息78条;“职能职责”信息1条;“办事指南”信息3条。
三 、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鲁布格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全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累计接受群众举报0次,咨询0次,建议0次。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及举措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务公开栏,在政务网络平台上公开的同时,也在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做到网络平台与现场公开同步,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公开出去。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身兼多职,有事会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要提醒。
2.工作人员和社会人民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利用率不高。
3.信息公开较单一,多数为部门工作动态,在政策解读上还欠缺。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鲁布格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附件:
兴义市兴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