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兴义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版)》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透明公开公布。市直各部门在2026年1月30日之前通过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栏目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进行公布(专题专栏—内部专题—行政职权目录、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公布)。
二、依法执政履职尽责。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兴义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版)》明确的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实时做好动态调整。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实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附件:
附件1:2025年兴义市市直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215项新增).doc
附件2:2025年兴义市市直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612项取消).doc
附件3:2025年兴义市市直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457项变更).doc
附件4:兴义市市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2025版).xlsx
附件5: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