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办发〔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各管理处,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市属教育集团(学校)、医院、国有企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兴义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17日公布了《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根据有关承办部门的调整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同时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决定将原《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关于规范兴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相关事项”予以调出,将“兴义市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城市运行能力提升项目”拟作出决策时间予以调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调整后的目录,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有关程序的规定,履行完成《兴义市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城市运行能力提升项目》的相关程序。

二、请市司法局继续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


附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作出决

策时间

1

关于调整兴义市畜禽养殖规划相关事项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共同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马管处、各乡镇(街道)

2025年12月

2

兴义市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城市运行能力提升项目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同承办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026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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