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7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办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各管理处,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市属教育集团(学校)、医院、国有企业: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并对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作出决策时间

备注

1

关于调整兴义市畜禽养殖规划相关事项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共同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马管处、各乡镇(街道)。

2025年12月


2

兴义市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城市运行能力提升项目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同承办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


3

关于规范兴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相关事项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同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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