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关于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通〔2024〕16号

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已于20208月全面开工建设,现土建工程已完成97%,202410月盘兴铁路将开展铺轨工作,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等有关规定,决定设立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现通告如下:

在盘县至兴义铁路(兴义段)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距离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距离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距离为15米。

四、其他地区距离为20米。

辖区内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凡破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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