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办发〔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各管理处,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市属教育集团(学校)、医院、国有企业: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并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6


附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预计完成时限

1

兴义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

2

《兴义市 义龙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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