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兴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兴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发〔2024〕5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各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确定的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名录(共计2项),现予公布。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健全高效、智慧融合、保障有力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兴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传统技艺类:1个

兴义木雕

二、传统医药类:1个

李记土法炼制枇杷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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