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各管理处,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市属教育集团(学校)、医院、国有企业: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评估,并对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预计完成时限

1

关于不断深化兴义义龙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共同承办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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