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兴义市、义龙新区(兴义部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字体:小中大】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兴义市、义龙新区(兴义部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函〔2022〕196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各国有企业,各土地评估机构:

《兴义市、义龙新区(兴义部分)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附件:

2022年兴义市、义龙新区(兴义部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pdf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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