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字体: 打印 关闭
信息名称: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号: 兴府办发〔202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兴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兴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州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为原则,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机制建设,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扎实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构建全市生活垃圾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确保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医院、学校、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应当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二)大力推行绿色办公

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不得进行回收,应当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确经科学评估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由有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回收处置。

(三)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等活动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塑料污染治理和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持续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督促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1年10月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制品,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开展“禁塑”工作调研摸底,准确了解本单位食堂及会议活动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落实替代品的采购渠道,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等建立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强化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以及工作落实不力的公共机构,推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五)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

市机关事务局要会同团市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志愿者线上招募、交流平台,组织建立兴义市公共机构志愿者队伍,统一使用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标识,广泛组织动员各单位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各公共机构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积极举办有创新、有实效、有影响、有意义的系列活动,建立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选树一批优秀志愿者,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六)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

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分别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遴选建设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扩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的示范效应,带动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提升。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支持鼓励示范点在投放制度、激励机制、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宣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开展科学专业绩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示范点效能。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挥好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查玉华 贵州威舍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罗植元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忠燕 市机关事务局负责人

成 员:杜 丽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和玉 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副局长

骆开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 木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晏 勇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再练 团市委副书记(挂职)

丁翔宇 市节约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王 超  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丁忠燕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进行抽调,负责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公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责任,要亲自研究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每年10月底前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对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情况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广泛宣传引导

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绿色办公、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等基本常识,要将“禁塑”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夯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禁塑”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禁塑”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自觉参与示范引领”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举措、经验做法及存在困难问题,分别于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自评报告、工作总结报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冬,联系电话:3239256,邮箱:sjgswj3239256@163.com)。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印发

(电子公文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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