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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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在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兴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扎实推进“12345+N”高质量发展工作路径和“产业强市”计划,聚焦财源建设、资金保障、改革创新、风险防控四大重点任务,圆满完成财政收入年度目标,为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02亿元,比2024年(下同)减收2.09亿元,下降5.94%。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3.2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29亿元、调入资金9.22亿元、上年结转0.21亿元,当年财力及债券转贷收入合计101.9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84亿元,减支6.18亿元,下降7.36%。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3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47亿元、调出资金1.7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1.47亿元,支出合计101.98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2.09亿元,增收17.29亿元,增长31.57%。加上上年结余1.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33亿元、调入资金1.7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8.14亿元,收入合计128.9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18亿元,增支1.33亿元,增长1.8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47亿元、上解支出1.41亿元、调出资金8.64亿元、结转结余资金5.23亿元(按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支出合计128.9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1万元,收到上级补助53万元、上年结余53万元,收入合计3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39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5.47亿元,利息收入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55亿元,转移性收入0.06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8.07亿元后,收入合计14.25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66亿元,转移性支出0.02亿元,支出合计4.6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9.57亿元,按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省级下达债务核定限额461.96亿元,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58.28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下达限额。

各位代表,当前年度结算尚在办理过程中,相关数据可能还会发生变化。待省、州财政正式批复年度决算后,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决执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存量与一揽子增量政策,强化预算收支管理,重点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深度融合,在稳定经济大盘、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实现政策效应与发展实效协同共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财政动力。

(一)加强财源培育,筑牢经济发展根基。一是围绕产业体系建设培植财源。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深入推进“产业强市”计划和“四项建设”,依托“12345+N”高质量发展工作路径,抢抓政策机遇,优化营商环境,安排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前期及工业信息化等专项资金约630万元。围绕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0.23亿元、增发国债资金0.1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82亿元,有力推动产业体系和项目建设,不断夯实财源根基。二是围绕税收征管共治深挖财源。加强涉税涉费数据常态化共享力度,深入实施“以数治税”,推进综合治税,提升行业管理质量,运用重点项目台账,加强税收风险研判,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精准实施税收监管,深挖税源。紧盯电力、煤炭、建筑、房地产、光伏、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促进税收大数据与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税收监管深度融合,大力挖掘光伏项目耕地占用税,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和清欠执行力度,对历史欠税进行全面梳理和追缴,强化征管堵漏增收。全年完成清理欠税入库8.65亿元,完成光伏项目耕地占用税入库0.97亿元。三是围绕“三资”盘活挖掘增量财源。全面梳理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深挖资产盘活路径,完善“三资”盘活项目必要手续,优化资产配置效率,提升盘活处置效能。全年完成“三资”盘活收入63.38亿元,对全州贡献度达36.22%,位居全州第一;妥善化解伟图公司与省金控集团之间历史遗留问题,为持续深化“三资”盘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财源。全面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以政策红利的“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增效,全年减免税费共计21.8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0.55亿元、增值税即征即退0.41亿元,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贡献。严格落实《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政策性融资担保148笔,担保金额7.36亿元,融资担保费率在1%以内,切实发挥政策性担保金融杠杆作用,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民生保障。一是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财力保障“三保”支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共享高品质生活。全年“三保”支出57.1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7%;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32/月、7260/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0.33亿元、农村低保金0.84亿元、特困供养金0.26亿元、临时救助金0.02亿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0.09亿元。二是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做好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等系统性工作,使群众尽享政策实惠,为巩固成果、衔接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全年下达乡村振兴资金共计3.32亿元,其中:上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亿元,本级预算安排1.51亿元。进一步实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村级人居环境,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为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高效助力,完成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投入0.23亿元,涉及项目214个;争取上级资金0.16亿元,涉及项目75个。三是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深入推进“文教兴州”战略,在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普高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体质及校园餐品质,保障教育资金支付和使用安全。全年安排教育支出27.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99%;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资金1.43亿元,受惠学生人次达10万以上,营养改善计划经费0.59亿元。安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九大民生支出50.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9%四是高效兑付各类补贴。推进落实贵州省“一卡通”管理及集中统发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兴义市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涵盖72项补贴项目(中央和省级56项、州级4项、县级12项)。全年依托“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累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偿、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绩效奖励等各类补贴资金6.36亿元,惠及群众106.33万人次。

(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一是坚决防范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重点工作,持续贯彻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券本息纳入预算保障;依法合规使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效缓释地方债务风险,有序推动融资平台压降和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筑牢粮食安全保障。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统筹推进(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优做强蔬菜和生态渔业两个重点特色产业,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用机械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畜禽疫病监测、耕地建设与利用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统筹安排农业资金2.05亿元,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油基金0.13亿元,拨付粮油保管费240万元,贷款利息180万元,轮换价差及损耗77.7万元,切实保障地方粮油储备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物质基础。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加大“平安兴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电诈等工作经费投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基层警务保障工作关键环节,下达辅警经费0.92亿元,安排禁毒专项预算经费100万元;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资金0.22亿元。四是加强生态防汛保障。按高要求治理污染、高标准保护生态、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安排节能环保支出0.27亿元。统筹安排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管护提质1.64亿元,协同推进植被与生态修复,筑牢林业资源管护防线。统筹安排水利补短板、水生态提质、防汛抗旱能力提升等资金0.27亿元,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河湖生态修复,完善防洪排涝和供水保障体系,补充基层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强化汛情旱情监测预警。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推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规范惠民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管理、发放问题”两项集中整治工作,制定《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兴义市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任务清单》。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和“规范惠民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管理、发放问题”两项集中整治共查出问题216个,已完成整改215个,整改率99.54%;涉及整改资金8386.05万元,已完成整改7494.22万元,整改率89.37%;移交问题线索15个、转立案7个,追责问责75人,为群众办实事44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3项。二是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衔接资金拨付下达、使用支出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关注资金流向和用途,确保规范使用。审核其他运转类项目2328个、金额256.93亿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348个、金额56.85亿元,概算批复送审0.725亿元,审定0.7亿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8个。三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利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3家会计监督检查对象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加大到期往来款项清收力度,对南盘江镇、泥凼镇、七舍镇等乡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全市现有代理记账机构177家,较2024年新增40家,行业规模持续稳步增长。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序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提升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围绕国有资产“安全可控、保值增值”核心目标,科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深入贯彻国资监管“1+8”政策体系要求,聚焦监管体制完善、流程规范、技术赋能和风险防控,构建全链条、穿透式监管体系,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三、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五个牢牢把握”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州委“盘活、巩固、提升、拓展”攻坚行动,落实市委“五个深刻把握”相关举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实施强化比较优势战略,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强化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推动经营主体扩容提质。深入落实“12345+N”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产业强市”计划,加快构建兴义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一流旅游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研判全市经济形势,充分考虑财政收支增减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左右安排,预计为33.68亿元。加上预计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55亿元、上年结转1.47亿元和调入资金10.5亿元,收入合计85.20亿元,扣除预计的上解支出4.33亿元后,2026年预计财力为80.8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建议相应安排76.9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85亿元,剩余0.0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按44.62亿元安排,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0.1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5.23亿元,收入合计50亿元。扣除上解支出0.28亿元、调出资金9.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2亿元后,建议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6.67亿元,剩余0.1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0.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4亿元后,建议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4亿元,年末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预算数为5.57亿元,加上预计的财政补贴收入0.58亿元、利息收入0.10亿元、转移性收入0.07亿元,以及上年滚存结余9.57亿元,收入合计15.89亿元。建议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86亿元,转移支出0.02亿元,支出合计4.8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1.01亿元,按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使用。

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数将随之变化,关于年度中调整的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6年财政主要任务

2026年,我们将秉持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的理念,全面落实财政一揽子增量政策,深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推动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聚焦政策落地与财源建设,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重点领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所明确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围绕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紧盯省级“四化”基金和产业发展资金,抢抓“两重”“两新”等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机遇,精心谋划、储备和申报优质项目,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省预算内投资和交通、水利、农业、教育等各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更大占比,持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踊跃向省州推荐项目,定期开展跟踪对接,力求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范畴,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注入更为充沛的“源头活水”。二是强化联动推进税收共治。依托现有税收大数据系统,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加强税费种间勾稽关系比对分析,织牢税费关联堵漏网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涉税数据共享,深入分析经济税源状况、挖掘增长潜力,动态跟踪本地重点支柱行业税收变化情况,促进税源结构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潜在税源追踪、动态监控工作,精准掌握税源发展态势,积极推动税源落地转化,进一步推动潜在税源向实际税收转化。三是持续深化“三资”盘活攻坚。强化统筹调度,高效推动“三资”盘活,精心制订并优化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进一步梳理和清查资产底数,加快完善资产产权手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积极协调解决土地性质变更、权属争议等事项。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重点潜力项目,实施“一项目一策”的精准扶持举措,优先盘活基础设施、交通等关键领域资产,巩固盘活基础,提升后续项目盘活收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盘活,拓展资金来源途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26年全市“三资”盘活收入突破70亿元,切实增强财政可支配的资金实力。四是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经济。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推进政企沟通交流和共商发展机制,保障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合法权益;落实好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13条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作工作机制,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财源稳步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二)聚焦民生保障与乡村振兴,着力织牢社会保障。一是全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基层“三保”的决策部署,秉持民生保障“五个优先”原则,完善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筑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每一笔支出精准高效,切实推动国家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在基层有效施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充分利用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加快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两清两改两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数字乡村”等建设,逐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公共服务的便利水平以及人居环境的舒适程度。持续稳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规模契合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切实推动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资金,引导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高效落实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六六”就业稳岗计划,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让更多企业和劳动者受益。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精准帮扶和专项支持。大力推进“技能照前程”培训行动,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为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提供坚实支撑。四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络。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为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推动义务教育朝着优质均衡的方向发展。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稳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巩固“双减”政策的实施成效,落实“五育”并举,协同推进学校与社会的育人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育人新格局。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拓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补助与待遇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各类兜底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聚焦风险防控与运行安全,着力筑牢财政安全屏障。一是坚决扛牢债务管理责任。持续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政策,用足、用好中央增量等政策,多渠道、多元化稳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持续深化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压降和转型发展。二是切实保障粮油安稳牢固。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持续强化粮食和能源安全保障,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管控耕地用途,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的新建与改造工作,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增强农田的抗灾与生产能力。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以及改善村内道路状况、整治人居环境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稳定。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诈骗等维护社会稳定关键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支撑和稳定的环境保障。

(四)聚焦预算管理与绩效提升,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一是巩固推进集中整治走实。持续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实处着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重点围绕“6+3”集中整治任务、16件民生实事集中整治项目以及各领域专项治理内容,系统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和“规范惠民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管理、发放问题”两项关键整治任务,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格局。二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零基预算理念与方法向更深层次推进,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与管理,从源头上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落地应用。三是强化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1+8”管理制度落地实施,启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外部董事和监事会改革工作。加速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步伐,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与结构,明确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责、功能及主业标准,推动国有资本达成“三个集中”,逐步剥离“两非”业务,助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盘活资产、实现实体化转型,做优做强主责主业,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聚焦财会监督与纪律建设,着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一是持续强化财会监管力度。切实承担财会监督的主体责任,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财经纪律的执行以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贯通协调,进而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整治财经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推进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私自设立财政专户、违规举债融资、挪用民生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三是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施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各位代表,完成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勤勉尽责、积极作为,全力实现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为兴义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名词解释

2.兴义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3.兴义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4.兴义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执行情况明细表

5.兴义市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6.兴义市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7.兴义市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8.兴义市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9.兴义市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明细表

10.兴义市2025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11.兴义市2025年债务情况说明

12.兴义市2025年“三公”经费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13.兴义市2025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4.兴义市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15.兴义市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16.兴义市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17.兴义市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明细表

18.兴义市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明细表

19.兴义市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明细表

20.兴义市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明细表

21.兴义市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明细表

22.兴义市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明细表

23.兴义市2026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4.兴义市2026年债务情况说明

25.兴义市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6.兴义市2026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储备性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超收收入管理,比照财政部的做法,我省从2007年起建立了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中除因政策性增支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追加支出事项,对于年度中确需追加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年底省本级超收、新增财力(含结余)等一并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省本级政府预算的储备,次年调入平衡年初预算,为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奠定了基础。近年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挥了“以丰补歉,盈余填亏”的重要作用。

政府债券转贷:指上级财政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通过签订协议转贷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需按协议按时归还,主要有一般债券转贷和专项债券转贷,特点是利率低,分期还款时限长。

调入资金:指为了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及其他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它分为滚存结余和净结余,其中滚存结余等于净结余加上年结转。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一般债务是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专项债务是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政府债务限额:是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直达资金:就是直接到达的资金,通常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直达资金建立在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上,资金直达可以避免资金的层层审批,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信息支撑、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四区一高地”: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四新”: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四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

“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惠农补贴集中统发:2022年,省财政厅等十六个部门印发《省财政厅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220号),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改革,将原分散由财政、农业、民政、卫计等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改革为县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集中发放。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由财政部门督促代理发放金融机构,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按照“管理部门+补贴名称+补贴金额”明晰记录发放到户到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简称,即政府补助物资,群众投工投劳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对村级公益事业进行建设的一种方式。

“七严禁”:是指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25号),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严禁违法违规担保;严禁违法违规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禁“名股实债”;严禁“三边”工程;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政府性债务管理不作为。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绩效评价:指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控制业务。一体化涵盖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预算管理的全流程,提高各预算管理环节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自动记录和同步反馈监控信息,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最终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五个方面的“一体化”: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体化、各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体化、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财政数据管理的一体化。

“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将过去由财政部门供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分散购买,转变为在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下,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相对于以往需求侧改革而提出的新概念和新思路,指从过去着重强调需求扩张提供动力,转变到着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来提供新动力。重点是推进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要素投入结构、排放结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六个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供给侧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政策是指政府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通过调整优化税种及其构成要素减轻居民和企业税负,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发展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手段。结构性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的税制改革方案,其重点包括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结构优化,鼓励特定领域或行业的社会投资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绿色经济及可持续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及社会就业等方面。

“智改数转”: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通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技术创新驱动,促进工业经济各种要素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加速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

“四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城镇地下管网改造。

附表:兴义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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