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兴义市财政局局长 龙益麟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参会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4年兴义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期目标,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1,063万元(具体分项详见附件),为调整预算的100.02%,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909万元,同比增长0.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4,604万元,减收4,346万元,同比下降2.30%;非税收入完成166,459万元,增收6,255万元,同比增长3.90%)。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82,6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94,7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5万元,调入资金89,14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5,073万元,当年财力及债券转贷收入合计1,574,67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0,258万元(具体分项详见附件),为调整预算的99.7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5,179万元,同比增长1.8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23,2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098万元,调出资金68,64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万元,总支出为1,572,517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大于支2,159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7,9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2%,同比下降16.32%。加上上年结余24,8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705万元,调入资金68,6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54,301万元,当年收入合计为1,468,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8,5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7%,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6,42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30,042万元,调出资金62,174万元,上解支出31,081万元,当年总支出为1,451,84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6,590万元,按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3万元,当年收入合计为10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万元,同比增长300%,加上调出资金49万元,支出合计5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53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全市社保基金保险费当年收入合计124,599万元(其中: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51,490万元,利息收入9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154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转移性收入268万元,年初滚存结余66,686万元)。社保基金当年支出合计43,92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3,556万元,转移性等其他支出37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80,672万元,按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为以后年度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提供保障,切实增强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
(五)政府债务情况。经上级批准,核准全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28.19亿元,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25.27亿元,未超过核定限额。2024年共收到省级置换债券108.34亿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
二、2024年预算执行成效
(一)助力经济回稳向好。紧扣“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定位,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深化“强中心城区”政策落地,全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产业升级与项目建设。2024年累计争取各类债券和政府性投资基金共计8.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25亿元、增发国债资金1.65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0.3亿元,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四化”等产业基金资金2.3亿元),为推动“两重”“两新”项目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6.2亿元,提供融资担保8.08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纾困发展。加强税收共治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治税效能,电力、金融、烟草三个重点行业税收同比增收1.54亿元,增幅达6.36%;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建筑业税收同比增加2,703万元,增长6.8%,有效培植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培育增量财源。
(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共安排教育支出3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37.14%,切实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稳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年累计安排衔接资金3.32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59亿元,本级预算1.73亿元);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粮油补贴等资金2.7亿元,实施农村公益项目187个,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惠农补贴5.72亿元,切实惠及农民群众;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升至808元/月,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升至571元/月;提高养老保险标准,安排困难群众救助1.97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58元/月(65岁及以上人员提高至160元/月),持续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三)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强化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及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59.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4%,切实维护财政运行稳定。深入落实政府债务化解一揽子方案,严格规范法定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再融资债券资金,有序化解隐性债务与降低融资成本,有效缓释偿债刚兑压力。统筹安排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等资金0.65亿元,有力推动平安建设、防灾减灾等工作,为社会稳定大局提供财政保障。
(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逐步构建“政策决策、项目清单、预算保障、项目落实”四位一体的财政资金运行和保障机制;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严防违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启动乡镇(街道)财政管理运行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基层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省、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部署,强化预算约束,压减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0.19亿元,切实腾出财力用于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收入征管。健全部门协同征管机制,加强税收源头管控与潜力挖掘,确保主体税收稳定增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征管质量与效率。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新财源,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等上级支持,充实财政保障能力。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原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三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重大战略与重点领域支出,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遵循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债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
(四)加快“三资”清理盘活。坚持专班化统筹推进,抓实资产清理、项目谋划、盘活处置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大起底式分类摸底,梳理短、中、长期可盘活利用资产资源,加强同金融机构、省属优质企业沟通对接,综合运用市场交易、以资抵债、股权转让、金融赋能等方法,通过高效利用、合规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方式进行盘活。
(五)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评价激励约束作用。
报告完毕。
附件:
1.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明细表
2.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明细表
3.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4.兴义市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决算情况明细表
5.兴义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明细表
6.兴义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明细表
7.兴义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情况明细表
8.兴义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明细表
9.兴义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明细表
10.兴义市2024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说明
11.兴义市2024年债务情况说明
12.兴义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3.兴义市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