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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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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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兴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义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人大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理财,担当履职,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顶压前行,克难奋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发挥财政积极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2.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1.94亿元。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34.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82.51亿元。

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9,154万元,同比下降7.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532,565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3,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8,9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调入资金7,348万元,上年结余25,612万元(均为上年专项结转),当年财力及债券转贷收入合计1,537,624万元。

支出执行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25,079万元,同比增长6.1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98,9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044万元,调出资金34,000万元,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55,556万元,支出合计1,537,624万元。收支相抵后,无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4,853万元,同比增长44.73%。加上上年结余21,3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670万元,调入资金34,000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2,2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0,104万元,当年收入合计951,212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4,9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0,104万元,上解支出11,33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4,808万元,按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4万元,收到上级补助53万元、上年结余135万元,当年收入合计1,402万元。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万元,调出资金1,348万元,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53万元,年末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134,605万元,利息收入1,35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357万元,转移性收入112,291万元,其他收入62,668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71,696万元后,收入合计389,968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09,901万元,其他支出99,514万元,转移支出1,918万元,支出合计311,33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78,635万元,按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末兴义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19.3亿元,2023年省人民政府下达当年债务核定限额393.61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下达限额。

各位代表,当前年度结算尚在办理过程中,相关数据还会发生部分变化。待省州财政批复年度决算后,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财源建设,竭力抓好财税收入。一是全力抓好税收征管。深入推进综合治税,持续强化对房开、建安、煤炭行业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加强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工科、发改等部门协同配合和联合管控,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台账跟踪,充分利用大数据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提升管税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堵漏增收,把控好支柱税源,确保应收尽收。持续加强虚假发票专项清理,加大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虚开发票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通过综合治税征缴税款3.05亿元。二是抓紧抓实财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紧扣“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按照市委“12345+N”工作思路,聚焦“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基础配套,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安排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业信息化等专项资金约2,384万元。三是大力向上争取支持。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及乡村振兴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和投资基金。全年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5.4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3亿元,获批“四化”投资基金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项目4个5.14亿元。四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抢抓国家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机遇,围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项目,大力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其他资金。全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5个资金4.23亿元。

(二)聚焦民生实事,统筹做好资金保障。一是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不低于上年度本级投入,深入推进“五个体系”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贯彻促农增收34条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270万元,分配拨付上级财政衔接资金17,981.77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统筹保障民生支出。全年投入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农林水等九大民生资金571,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3%。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重点把控预算指标分配和支付,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下达直达资金20.76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教育发展。安排教师工资经费21.98亿元、生均公用经费2.24亿元、营养改善计划经费9,931.06万元、高中中职助学金2,410万元、高中中职免学费1,472.14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7,982.32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383.2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1,336.95万元、项目资金8.01亿元。四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善民生,统筹财力保障“三保”支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共享高品质生活,“三保”支出达46.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2%。五是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优势,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统筹保障生态环保资金,高要求实施污染治理、高标准强化生态保护、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安排节能环保支出4,681万元。六是精准落实惠民政策。认真落实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和集中统发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通过“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发放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5.75亿元130.58万人次。投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资金2,817万元,用于通寨道路、生活乐化和卫生净化,安装太阳能路灯10458盏,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七是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加大“平安兴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预防电信诈骗等工作经费投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筹集安排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资金5,876万元。八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抓好抓实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费用补贴等方式,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年减免税费13.81亿元,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2,474.09万元,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149笔5.65亿元,为518户民营企业发放贷款3.74亿元。

(三)聚焦债务防控,坚定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偿债规划。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各主管部门对债务单位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债务单位履行还本付息偿债主体责任,切实抓实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一债一策”要求,将到期债务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领导”,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盘活资源资产、平台公司转实、协商金融机构展期、商洽工程款延期、举新还旧等措施筹集偿债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债务,有效化解防控风险。二是严控新增债务,坚决遏制增量。严格执行国办函〔2019〕40号、中办发〔2019〕33号、黔党发〔2018〕33号等文件和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要求,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统筹规划,强化项目审批,严控建设规模,对需政府投资新上的重点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可实行市场化的新上项目一律实行市场化,从源头上牢牢控制住新增债务或潜在的隐性债务,严上新增项目,严控新增债务,严堵债务“后门”,守住国家法律“红线”。三是争取政策支持,严格置换债务。紧盯国家政策机遇,加强“跑省赴州”力度,扎实做好债券资金申报,最大限度争取债券资金支持,有效处置债务风险,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用时间换空间处置债务。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不挤占挪用,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加强舆情管控,稳妥处置应对。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及舆情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和地方政府债务舆情风险处置“四要四不要”要求,妥善处置到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偿付风险,有效管控债务舆情情况。从严防范、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偿付风险及由此引发的舆情事件,切实做到“要主动不要被动,要及时不要拖延,要认真不要应付,要具体不要表面”,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聚焦财税改革,持续加强资金监管。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有力。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和“结合实际、年度调整”原则,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有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132个预算单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363,648万元。组织实施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涉及项目1015个资金112,522万元。对5个市直部门、2个乡镇(街道)2022年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是衔接资金管理扎实有效。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从乡村振兴、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抽调专业人才和骨干力量组建专家库、督导组,通过线上通报调度和实地督导方式,对实施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使用财政资金。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备案率100%、竣工率96.8%、拨付率和报账率均为97.48%。三是扶贫资产管理持续加强。认真探索扶贫项目资产“359”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扶贫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等制度,全面清理核查2013年-2022年使用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按年度分门别类建立市级总台账,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级建立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清理核查项目4178个54.25亿元,确权登记3653个50.30亿元。四是财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出台《完善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西南州义龙新区、贵州安龙经济开发区)财政一体化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推进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将原义龙新区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一体化管理,高新区社会事务、经济发展所需经费已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将新区移交或委托管理的10个乡镇(街道)和10个学校集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五)聚焦财政监督,有效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财会监督工作扎实有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10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等三个重点领域,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堵塞执行漏洞,以查促改,切实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针对重点行业、国有企业、代理记账行业、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随机抽取7家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二是常态监督检查实施有效。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要求,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常态化检查指导组,对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11个单位开展财务检查指导,组织580余人开展财经法律法规、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三是国有资产监管持续加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四是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及时公布更新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确保上级调整、取消、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严格控购审批和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3年,采购预算44,956.1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7,853.44万元,节约资金7,102.72万元,节约率15.8%。加快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运用,注册供应商436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1988次,交易总金额41,716.59万元。

2023年,财政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主线,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有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积极发挥财政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财政工作的有力推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支出压力巨大。近年来,受疫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金融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滑严重,财政“三保”支出、乡村振兴以及政府债券利息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加之兴义义龙一体化融合发展,财政支出压力巨大。二是现金流严重不足。受省州出台控制和抵扣超调资金政策影响,导致市级财政现金流严重不足,现有资金仅能保障基本的“三保”支出,部分民生支出、债券付息支出未能及时保障。三是政府债务体量大。兴义市债务涉及面广、量大、时间长,部分项目时间跨度大,债务情况因历史原因错综复杂,债务管控难度难,偿债压力大,债务舆情管控难度较高,风险防范压力增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2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计划、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奋力推动兴义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一般公共预算

围绕经济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虑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按35.96亿元安排,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加上预计体制补助收入、上级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扣除预计应上解上级的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后,2024年预计财力为84.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建议相应安排80.48亿元,剩余3.58亿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数按53亿元安排。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2.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48亿元,收入合计57.98亿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扣除上解支出1.12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6亿元后,建议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32亿元,剩余1.1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1亿元后,建议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1亿元,年末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预算数为13.93亿元,加上预计的财政补贴收入0.72亿元、利息收入0.09亿元、转移性收入11.75亿元、其他收入5.95亿元,以及上年滚存结余7.86亿元,当年收入合计40.3亿元。建议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97亿元,转移支出0.19亿元,其他支出9.13亿元,支出合计31.29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9.01亿元,按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数将随之变化,关于年度中的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围绕实现全年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挖经济内生动力,拓展财政增量税源。一是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培育财源。大力推进落实“12345+N”高质量发展工作路径,全力推进“产业强市”计划,全力保障财政投入,做强实体经济,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通过坚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共同发力、并举推进,不断做大产业规模、提高质量效益,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手段拓展财源。二是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培育财源。以科技创新为主动力培育新产业,抢抓全省打造一批差异化、特色化数字产业园区机遇,认真落实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落实好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在加快推进义龙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算力网等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智改数转”、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发展竞争力,保障强化重点人才支撑,努力培育涵养新的财源。三是更实举措扩大内需培育财源。以承办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全省旅发大会、2024年世界地质公园年会为契机,认真分析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债券、专项基金,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成项目落地、转化为真金白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持续深入开展存量资源排查、调研、盘活工作,常态化推进“四个一批”项目建设,持续做好文旅、体旅等融合大文章,大力发展路跑产业,全力打造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业、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四是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培育财源。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打造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深化市场化配置和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快盘兴铁路、金州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开放水平,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增强市场主体对在兴义发展投资的信心。

(二)增强税收征管力度,推动财政收入增长。一是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态势、减税降费等因素,加强对接汇报力度,积极推动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目标。二是持续深挖增量税收。紧盯煤炭、建筑、房地产、商混、医疗、金银珠宝销售、私营加油站、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促进税收大数据与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税收监管深度融合,把管理薄弱环节变为堵漏增收点,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稳固财源支撑。三是切实加强欠税清理。严格执行欠税管理操作指引,依法依规实施欠税清理,实行“一欠一计划”、大额欠税“一企一策”管理措施,加强欠税企业欠缴税款的数据管理,精准核实、摸清底数,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和清欠工作执行力度,深化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经验做法,坚决遏制欠税快速增长势头。四是落实落细税费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精准推送、精细解读、精简流程和精心服务上再加力,以政策落实的“加”力前行,帮助经营主体“减”负增效,推动经济发展“乘”势而进。深化“政策找人”举措,细化推送流程,进一步提高找的“准度”、推的“精度”,更好增强政策落实的“效度”,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三)强化财政服务职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抓好“三农”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做好“3+1”保障,扎实抓好农业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强化落实农民增收举措,奋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围绕县域“四化”等40条重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做强中心城区,把握上级支持城市更新试点机遇,狠抓城镇“四改”,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城乡加快融合,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占比得到稳定增长,通过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运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就业创业,增强民生保障基础,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的投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加大对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四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树牢底线思维,全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红线,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四)提升债务管理效能,稳妥处置防范风险。一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机制,认真落实“1+6”化债方案,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抓好债券置换工作,妥善有效压减债务规模。二是持续强化风险监控。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和舆情管控,确保债务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债务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合理地应对解决政府性债务危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统筹抓好债务管理日常调度,提前研判债务风险,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三是有序推进平台转实。严格落实《兴义市推进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发展工作方案》要求,以“突出主业、精减数量、做大规模、提高运行质量”为中心,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项目,实行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依法合规举债融资,扎实抓好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狠抓财政管理改革,着力强化监管效能。一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等全链条环节,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设定明确、量化、可考核的预算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估机制,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增强预算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共财政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社会效益的最佳化。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科学制定常态化财务检查计划,确保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加强财政业务指导,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量,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增强发现问题、预防风险的能力。三是提升征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非税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加强罚没收入和非税稽查管理工作,全力推进非税收入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优化非税收入结构,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加快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力度,常态化通过互联网及采购人邀请等方式,提高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率,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度。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重、挑战多,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秉持以拼搏奋斗的精神风貌,拿出改革的决心和攻坚克难的勇气,保持昂扬斗志,艰苦奋斗,笃行实干,砥砺前行,奋力推动兴义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附件:

1.名词解释

2.兴义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3.兴义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4.兴义市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执行情况明细表

5.兴义市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6.兴义市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7.兴义市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8.兴义市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9.兴义市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明细表

10.兴义市2023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11.兴义市2023年债务情况说明

12.兴义市2023“三公”经费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3.兴义市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4.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15.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6.兴义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明细表

17.兴义市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明细表

18.兴义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明细表

19.兴义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20.兴义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明细表

21.兴义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明细表

22.兴义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明细表

23.兴义市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4.兴义市2024年债务情况说明

25.兴义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6.兴义市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储备性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超收收入管理,比照财政部的做法,我省从2007年起建立了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中除因政策性增支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追加支出事项,对于年度中确需追加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年底省本级超收、新增财力(含结余)等一并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省本级政府预算的储备,次年调入平衡年初预算,为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奠定了基础。近年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挥了“以丰补歉,盈余填亏”的重要作用。

政府债券转贷:指上级财政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通过签订协议转贷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需按协议按时归还,主要有一般债券转贷和专项债券转贷,特点是利率低,分期还款时限长。

调入资金:指为了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及其他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它分为滚存结余和净结余,其中滚存结余等于净结余加上年结转。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一般债务是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专项债务是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政府债务限额:是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直达资金:就是直接到达的资金,通常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直达资金建立在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上,资金直达可以避免资金的层层审批,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信息支撑、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四区一高地”: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四新”: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四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

“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惠农补贴集中统发:2022年,省财政厅等十六个部门印发《省财政厅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2〕20号),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涉农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改革,将原分散由财政、农业、民政、卫计等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改革为县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集中发放。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由财政部门督促代理发放金融机构,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按照“管理部门+补贴名称+补贴金额”明晰记录发放到户到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简称,即政府补助物资,群众投工投劳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对村级公益事业进行建设的一种方式。

“七严禁”:是指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25号),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严禁违法违规担保;严禁违法违规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严禁“名股实债”;严禁“三边”工程;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政府性债务管理不作为。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绩效评价:指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控制业务。一体化涵盖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预算管理的全流程,提高各预算管理环节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自动记录和同步反馈监控信息,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最终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五个方面的“一体化”: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体化、各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体化、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财政数据管理的一体化。

“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将过去由财政部门供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分散购买,转变为在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下,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相对于以往需求侧改革而提出的新概念和新思路,指从过去着重强调需求扩张提供动力,转变到着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来提供新动力。重点是推进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要素投入结构、排放结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六个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供给侧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政策是指政府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通过调整优化税种及其构成要素减轻居民和企业税负,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发展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手段。结构性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的税制改革方案,其重点包括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结构优化,鼓励特定领域或行业的社会投资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绿色经济及可持续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及社会就业等方面。

“智改数转”: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通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技术创新驱动,促进工业经济各种要素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加速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

“四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城镇地下管网改造。

附表:兴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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