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发展规划。
(2)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工业、科技、商务领域节能改造和节能监察工作。
(3)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组织企业申报中央、省、州级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备案全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大数据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5)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职责,贯彻工业和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
(6)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7)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联系并协调辖区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汇集市内信息资源,推动数据汇聚、融通、共享。
(8)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参与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落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9)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商品价格信息;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储备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中央、省、州、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管理进出口商品;组织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工作。
(11)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合理整合科技资源;推动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发展计划。
(1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大数据产业应急协调工作。
(13)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管服”等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禁毒、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综合考核、后勤等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承担法规政策宣传、执法人员培训、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访(12345和12312热线)、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双随机”、大法治、扫黑除恶、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对权限内技改备案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行业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管信息共享和诚信建设;指导行业领域协会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财务、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工作;根据授权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参与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管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业和信息化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备案全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工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承担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工作;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产业及方向;指导、协调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科技综合股。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建议,提出科技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建议,按规定监督管理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服务;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平台和科研人才团队建设。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科技成果转化股。拟订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及转移转化工作计划,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技创新技术需求调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协调对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出科技类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建议;负责科技项目推荐申报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涉及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指导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省级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的申报工作,参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良性发展。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商务流通股。拟订全市流通业发展规划;承担商品流通、餐饮服务、外经贸、物资流通行业管理,提出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措施和建议;承担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做好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许可初审工作;贯彻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措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指导、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会展、贸易、洽谈会;协调指导全市利用内、外资工作和投资服务工作,负责外经贸相关业务统计。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市场体系建设股。负责对全市贸易市场的建设进行规划和指导,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措施及建议;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综合工作;牵头对全市加油(气)站点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电子商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承担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相关工作;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的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培训工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和分析,对企业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大数据股。统筹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州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引导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统筹协调数据共享开放;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联系并协调辖区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大数据行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工业、商贸、大数据绿色发展。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安全管理股。负责统筹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与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核。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工业和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行政工勤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原煤炭管理中心主任不再兼任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3名。
事业编制28名,事业工勤编制1名,所属事业机构4个:兴义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兴义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兴义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兴义市工业和商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3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201类13项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137.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3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1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01类13项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137.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13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支出共计113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3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7.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137.36万元(其中:201类13项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137.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1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01类13项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113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137.36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08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5.17%;公用经费5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8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8.0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0.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4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9.21%。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9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0.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2.4万元,较上年不变,预计接待36批次330人,公务接待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4,比上年减少1辆车。但实际工作(安全生产、经济监测等工作)任务繁重,公务用车保有量是4辆,比上年减少1辆,因划给市能源局,公车老化,实际发生的公车燃料费、维修费用、车辆保险费等支出预计增加,增加的部分,用行政运行经费或针对开展专项工作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0万元。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91万元,比上年增加2.41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公务外出检查任务繁重,次数增多 ,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初资产总额5357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94.41万元,固定资产179.7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137.3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 王珏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2日
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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