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能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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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能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兴义市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兴义市能源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兴义市能源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兴义市能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兴义市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能源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能源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全市能源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三)承担全市能源经济运行监测职责;负责监测分析能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煤、电、油(原油)、气(长输)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协调电力调度工作。

(四)负责煤炭、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长输油气、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企业的行业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能源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履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管理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参与、协调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六)引导能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市能源企业对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做好能源行业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七)组织企业申报中央、省、州级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出能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能源领域的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兴义市能源局自2022年7月挂牌成立以来,下设7个股室。

(一)人秘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后勤、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禁毒、平安建设、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法规政策宣传、执法人员培训、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访(12345和12312热线)、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双随机”、大法治、扫黑除恶、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对权限内技改备案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行业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管信息共享和诚信建设;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参与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管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装备(煤炭生产)管理股。拟订能源行业科技装备、节能减排煤炭发展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能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市能源企业对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承担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煤炭产能工作;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生产能力、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全市煤炭企业生产秩序的整顿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及上报煤炭投资项目,做好煤炭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煤炭产、销、需关系。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煤矿安全标准化、安全技术改造、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等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培训;指导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电力和经济运行股。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和能源市场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煤、电、油(原油)、气(长输)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按规定权限指导协调市电力运行调度,协调处理市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能源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要素保障的应急调度。承担市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核电)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拟订市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行业按规定权限审核及上报电力投资项目,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油气和新能源管理股。拟订长输油气管道和新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油气和新能源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长输油气管道保护职责,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长输油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组织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改造、生产管理工作。指导长输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及上报长输油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做好长输油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兴义市能源局核定行政事业编制79人,分别为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8人;2024年年初在职实有人数62人,分别为行政人员11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48人;退休人员1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兴义市能源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90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906.7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2111401科目906.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90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90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111401科目906.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906.76万元,比上年增加95.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计906.76万元,比上年增加9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90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6.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906.76万元(其中:2111401科目906.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95.5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90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111401科目90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95.5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906.76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85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24%;公用经费5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7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1.2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9.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3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1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95.5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预计10批次90人,接待人数减少;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市工科局2023年年初调配给我单位使用。但本单位实际工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任务繁重,1辆公务车并不能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故通过租赁公司租赁车辆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用等支出预计远超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且由于兴义市能源局为2023年新增财政独立核算单位,无公车辆编制数,无法增加车辆预算经费,故车辆运行增加的经费,只能用行政运行经费或针对开展专项工作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兴义市能源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0.00万元。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29万元,比上年增加5.53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兴义市能源局新招录、调入6名职工,增加公用经费。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单位从市工科局调配公务用车1辆用于基本运转。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因本单位无公车编制数,无法将该车辆资产划入市能源局,故还未与市工科局进行车辆资产分割及固定资产账务分割。

2024年初资产总额5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万元,固定资产48.05万元,长期投资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906.7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实现全市能源安全稳定,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计划帮助指导煤矿企业完成原煤生产120万吨,电煤供应65万吨;继续加大对发电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发电量、售电量双提升,督促企业争取全年完成发电量180亿度;计划完成能源项目固定资产10亿元,充电桩建设150个,稳定产值20亿~30亿元企业1家,50亿元以上企业两家,能源企业总产值165亿元,增长率6%左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赵艳                  电话:0859-322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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