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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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兴义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兴义市应急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兴义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与国家、省和州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建立完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权限内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有关方面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放管服”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绩效、党建扶贫、档案、综治、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退休人员、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本机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和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民主生活会等的会务组织和相关文件信息处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及管理单位的党务、劳动工资、干部考核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和信息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汇总、报送和分转;组织拟订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建立全市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市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云”系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牵头组织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四)政策法规股。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放管服”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及法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査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会议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按规定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和督办;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工作;负责收集、综合、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信息;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十)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震害防御工作;负责抗震设防监管;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和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检查,参与地震灾害灾后重建;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市应急局,市和谐办。市应急局内设股室10个,其中设有综合股1个,应急指挥和信息股1个,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1个,政策法规股1个,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一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1个,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1个,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一个,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1个,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1个都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市应急局现有行政事业编制107人,分别为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8人。实有人员84人。分别为行政人员24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9人。退休人员7人。市和谐办有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编制7人,事业工勤1人,实有人员6人,退休2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42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2240101科目1420.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42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共计14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48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240101科目1420.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420.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底和2024年年初从外单位调入、考入了工作人员导致预算经费增加。支出共计1420.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从外单位调入、考入了工作人员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42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0万元(其中:2240101科目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1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从外单位调入、考入了工作人员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4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240101科目142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0%。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1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从外单位调入、考入了工作人员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420.48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33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93.86%;公用经费8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6.14%。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0.0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4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2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117.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从外单位调入、考入了工作人员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2.3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预算;公务接待费0.43万元,预计接待8批次48人次。比上年减少了0.1万元,接待人数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预计接待8批次48人次;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比上年增减0辆。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兴义市应急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收入支出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79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初资产总额123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28万元,固定资产350.24万元,政府物资储备505.97,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420.4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2023年的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方面: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企业84家次,排查出事故隐患103条,已整改103条,企业自查安全隐患57条,已整改57条,行政处罚罚款1.1万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检查企业106家,消除各类隐患329条,行政处罚24.6万元,没收烟花爆竹5844件,三级标准化达建设标企业83家,受理经营许可业务257件,备案登记61件,完成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86家;工矿商贸领域,检查(复查)企业70家次,排查隐患和问题332条,已整改314条,企业自查重大事故安全隐患10条,已整改10条,抽查企业查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8条,整改8条,责令停产停业整改2家,行政处罚10.8万元,完成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8家;一级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1家,二级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1家,三级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16家。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应急救助方面:发放救灾物资帐篷40顶,大米2730公斤,棉被69床,编织袋3746个,床上四件套97套,帐篷照明灯7个;发放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一次性生活救助金58.58325万元(含义龙),共救助2893人次;发放倒塌、损坏农房恢复重建救助款12户7万元;发放旱灾临时生活救助3200户38.4万元。应急救援方面:综合应急救援队参与抢险救援、扑灭森林火灾、一般性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抗旱送水及各类应急处置紧急任务32次,出动人员477余人(次),圆满完成“4•15”毕节水域救援和“5•4”捧乍扑灭森林火灾等急难险阻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工作成绩分别得到了省、州、市领导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2024的年的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1.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负责人主动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各项工作,确实保障全市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稳定。2.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和灾情信息上报制度,完善报灾核灾网络,全面开展乡镇网络化报灾,做到职责明确,细化责任到人;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主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兴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持续加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和能力;做好灾后重建救灾工作,据实开展各类灾害应急、过渡性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救助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全面核实申报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切实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打非治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调度、抽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经常性深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顶格处罚,绝不姑息;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生产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邓红梅                 电话:0859-322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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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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