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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4年度申请“扶贫日”捐款资金救助的1户脱贫户、4户监测户经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通过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党组研究审定,同意对刘明浪户解决救助资金5000.00元、对韩飞等户解决救助资金各10000.00元。
特此公告。
附件:兴义市2024年度“扶贫日”捐款资金救助人员名单及金额清册
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2024年8月13日
兴义市2024年度“扶贫日”捐款资金救助人员名单及金额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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