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单位名称:兴义市鲁屯镇人民政府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鲁屯镇鲁屯社区

负责人:胡朝用

联系电话:0859-3550079        传真号码:0859-3550078

招投标投诉举报:0859-3550079

邮政编码:562409            电子邮箱:3597412528@qq.com

门户网站:http://www.gzxy.gov.cn/zwgk/17/xzjdb/xysltz/ldzc/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鲁屯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镇区域内的行政工作。鲁屯镇党委全面领导本镇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设在本镇的机构和人员,并对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向市直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