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6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制度管理、法律事务、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工作;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人才引进、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管理一、二、三产业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移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统计普查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民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禁毒、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道路交通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征地拆迁和园林绿化、镇容环卫、市政公用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和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纪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在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二、事业单位机构(7个)

(一)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便民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集中受理和办理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强乡镇党务政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各村(社区 )便民服务工作。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宗旨: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撑。

业务范围:负责农业、林业、农业机械等涉农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和林业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造、管、护和防火宣传教育、护林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涉农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工作;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民生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族、宗教、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敬老等民政服务工作;负责培训和就业创业等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四)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宗旨:为文化科技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开展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创新、科普教育、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村(社区)图书室、文化室等场所的业务指导;收集整理与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场所建设改造、维护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为社会平安建设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调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

(六)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

业务节围: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接报统计、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森林草原扑灭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灾救援)物资装备的保管与发放工作;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服。

务业务范围: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优待褒扬、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