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8日至1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针对“执法检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新增11名执法人员。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2026年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参加“云宣讲”课程培训;2026年4月7日,市民宗局组织第一季度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省民宗委关于反馈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民宗系统领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标准的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6年5月29日,市民宗局组织第二季度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开展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程序解读,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三是及时补充人员。新增宗教股执法人员2人,共3人执法。
问题二:针对“推动项目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资金。2026年兴义市积极谋划中央项目两批13个,共680万元;省级项目14个,共117.9万元;州级项目9个,共220万元。二是严格项目实施监管。2023年、2024年桔山街道、木贾街道、市委党校、马岭中学等项目2026年完成建设并已支付。
问题三:针对“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指导马岭街道制定了平寨村民族团结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把桌椅板凳及设施设备摆放整齐,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通过积极引导,目前举办喜事,举办新春文体活动,九九重阳节、六月二十四花糯米文化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参与人数3000人次,充分发挥食堂的效益。二是万峰林街道纳灰村民族团结食堂项目于2025年12月底已完成报账,2026年春节已正式投入使用。三是落实督促职责。2026年3月起已组织布依学会开展换届工作,布依学会拟定换届名单后并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2026年4月23日组织部已下发批复,相关工作人员已通知布依学会按要求进行换届,布依学会结合当前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要求及学会实际情况,已达不到存续的相关规定要求,2026年6月布依学会申请按程序进行注销,现已完成注销;已向彝学会发函,督促换届,彝学会换届候选人名单于2026年5月18日党组会研究同意,现正在按程序开展后续换届工作,2026年8月15日已按程序开展换届;苗学会因多年未参与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被列为“僵尸组织”,需按程序进行注销,现已完成注销。
问题四:针对“工作统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领导干部分工。2025年10月31日制定印发《关于中共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兴民宗党通〔2025〕5号)、《关于印发<兴义市民宗局干部职工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兴民宗党通〔2025〕6号)明确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分工,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党组结合干部日常履职表现、跨科室协同办事成效、主动担当作为实绩等综合情况开展综合研判,从履职尽责、联动配合表现突出人员中择优评选1人获2025年黔西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树立协同干事正向标杆。
问题五:针对“开展提醒谈话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2026年上半年党组书记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职工开展20余人次面对面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4人;班子成员对新晋工作人员提醒谈话6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任前谈话。党组书记于2026年6月11日对新任命4名中层干部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廉洁要求和工作纪律。
问题六: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2026年2月14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考勤制度的通知》(兴民宗通〔2026〕1号),严格执行考勤制度。2026年上半年公示考勤结果7次。二是严格值班值守。每月制定并公示应急值守值班表,遇突发性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随叫随到。
问题七:针对“中层干部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临时负责人。2025年10月30日党组会明确各股室临时负责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中层干部配备。根据中共兴义市委组织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股级及相当层次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流程2026年4月开展中层干部配备工作,并于4月29日召开民主推荐会等会议,后经过考察、查阅档案等,于2026年5月18日党组会明确4名中层干部人员及职务,4个职能股室负责人均得到明确。
问题八:针对“会议议而不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流程。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由各职能股室厘清上会议题、材料筹备汇总至人秘股,会议开展全程依规有序。截至目前2026年召开20次党组会,制定党组会议议程20个。二是严把议题准入。由人秘股会前将上报的议题交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存疑、未完善事项不予上会,切实提升会议决策质量。截至目前2026年召开20次党组会讨论84个议题,议定84个议题。三是跟踪督办议定内容。根据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不定期对会议议定事项向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决议落地见效。
问题九:针对“项目谋划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对该问题进行核实。经与乡镇沟通对接了解,项目实施前农户同意将房屋出租且也同意装修改造,但项目实施完成后农户因家中老人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需要筹备后事,因此农户在没有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拆除改造实施的堂屋隔离墙,造成资金损失7219.3元。我局已要求乡镇对产生该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当时负责项目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因未及时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作深刻检查,对我局涉及的相关业务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了提醒谈话。今后我单位将加强项目相关业务学习和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项目过程监管和资金拨付审核工作,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问题十:针对“涉嫌虚假比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作出书面说明。相关实施单位已就实施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中存在业主单位的项目预算表栏目、金额与中标企业的报价单完全一模一样,有内定嫌疑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实施单位进行项目指导,要求项目实施“评定分离”制度并公开全流程信息,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已由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4日对涉及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四是加强业务能力。由分管领导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多媒体、请教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
问题十一:针对“比选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作出书面说明。相关实施单位已就实施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中存在比选不合规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实施单位进行项目指导,要求项目实施“评定分离”制度并公开全流程信息,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加强业务能力。由分管领导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多媒体、请教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
问题十二:针对“项目实施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作出书面说明。因项目资金暂未拨付,由实施单位作出情况说明,自愿放弃该笔重复发放的项目费用,不申请拨付、不报销相关款项。二是作出书面说明。由牵头负责2023年市民宗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的兴义市民宗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工作组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说明并存档。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已由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4日对涉及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四是加强业务能力。由分管领导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多媒体、请教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
问题十三:针对“项目验收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具情况说明。已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对相关工程量进行核实,审计公司审定工程量准确无误并出具情况说明。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未抽查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交流,提醒督促其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同时,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5日对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学习。持续加强干部职工项目相关业务学习和项目监督管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项目规范管理。
问题十四:针对“涉嫌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指导。已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对相关工程量进行核实,不存在套取资金情况。同时,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5日对涉及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未抽查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交流,提醒督促其开展项目自查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持续加强干部职工项目相关业务学习和项目监督管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项目规范管理。四是批评教育。相关乡镇党委已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
问题十五:针对“舆情管控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于2025年5月7日制定印发2025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6年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舆情处置的方式方法,共2次。
问题十六: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人秘股在会前收集各班子成员的研讨发言材料,并对发言材料进行初审,并交由主要领导进行复审,杜绝敷衍内容。2026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各党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均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二是做好准备工作。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的准备及收集,每次研讨前提前下发资料,便于领导班子成员参照学习加强思考,会前收集整理研讨发言材料。
问题十七:针对“风险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与信息沟通。二是加强研判。局党组每季度对风险进行研判,2026年上半年共研判2次。
问题十八:针对“监督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巡察检查监管,加强常态化巡察排查,做好场所内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做好安全提示工作。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张贴尺寸、颜色标准的醒目标语。三是结合实际对场所内松动区域进行加固加密。对轻微松动护栏加固;对出现轻微裂缝的墙壁进行修复;对变形严重或结构受损的区域,立即设置临时警示标识并停用相关区域。采购安全护栏钢网五卷,安装安全提示牌50余块。四是到辖区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巡查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目前暂未发现相关安全隐患。五是做好指导工作。指导兴义水晶寺健全完善检查的管理制度,对场所内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六是加强宣讲培训。举一反三,对其余宗教场所进行标语张贴,并向场所管理人员及教职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讲培训,提升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问题十九:针对“多报差旅费、误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缴资金。2026年4月14日,相关同志按照规定退缴多报销资金共90元。二是及时提醒谈话。现分管领导于2026年4月13日、14日对三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严守纪律底线等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学习。2026年2月13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加强《兴义市义龙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兴义市接待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习。
问题二十:针对“接待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3日、14日对4名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学习。2026年2月13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对《兴义市接待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并提出严禁公务接待违规吃喝、禁止超标准接待等工作要求。
问题二十一: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提醒谈话。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7日、16日对涉及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学习。2026年2月13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学习,并提出依法采购、合规采购等工作要求。
问题二十二:针对“报账审核不仔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能力。分管领导组织业务人员通过多媒体、请教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二是完善报账资料。由实施单位重新梳理报账资料,经查,现报账资料未将伙食费分摊到项目中进行报销。
问题二十三:针对“伙食费报销白条列支、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职工食堂支出费用54366元及2018年3月—12月收取的职工个人部分伙食费19500元均属实。不存在多支出、侵占等情况。且2024年后我单位已规范食堂支出费用列支等流程。二是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在干部职工分工中,明确专人负责后勤管理(含食堂管理),并由其整理规范-食堂相关报账资料。三是规范账务处理。由食堂管理人员提交报账资料,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进行再次审核。同时2026年2月14日制定印发《兴义市民宗局财务相关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四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14日对当时负责食堂费用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二十四:针对“借活动名义聚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2018年3月三八节活动就餐人员21人(男同志14人,女同志7人),开展活动误餐费812元,不存在超餐标情况。误餐费每人39元,14名男同志误餐费已全部清退,共546元于6月29日存入公共账户。二是加强学习。2026年2月13日,通过干部职工会,加强干部职工对财经纪律的学习。三是开展提醒谈话。1月29日、2月13日、4月29日由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提出要举一反三、严守活动规矩,严肃工作作风、绷紧纪律之弦,坚决杜绝再犯的工作要求。
问题二十五: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登记管理。食堂餐桌一套4450元、6人餐桌10套17500元、10人餐桌一套5300元,合计27250元,均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充分利用闲置物资。2026年1月1日起,食堂开始启用,惠及全体干部职工。
问题二十六:针对“财务审批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料。将能补充完善的党组会议纪要、就餐人员单等资料及时补充。二是加强学习。由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人员及财务人员共同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三是及时提醒谈话。已由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7日、8日、9日、13日、14日、15日分别对12名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完善制度。2026年2月14日制定印发《兴义市民宗局财务相关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
问题二十七:针对“会议记录不仔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6年3月3日由分管领导组织人秘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会议,会议中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人员和记录要求;同时传授讲解了会议记录的方式方法。二是再次审阅。人秘股人员对2026年来产生的会议记录实行交叉审阅,发现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及时更正完善。
问题二十八:针对“文稿审核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单位印发文件签处发文签,由人秘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阅后印发。二是加强培训。2026年3月3日由分管领导组织人秘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会议,会议中进一步明确文稿起草的重要性、审阅的必要性,不断提升政策把握和文字处理能力。三是逐一自查。对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将出现错误描述的信息进行修改。
问题二十九: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2025年9月18日印发《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档案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2026年2月14日印发《兴义市民宗局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完善资料管理。二是完善交接手续。在工作变更时,由原负责人梳理工作交接清单,监交人与新负责人逐项核对并签收,进一步确保资料交接时无缝衔接。
问题三十:针对“服务企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多次向市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申请支付贷款贴息资金并多次沟通对接,但市财政局由于资金紧张至今暂未审批支付兑现。
问题三十一:针对“解决群众困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时更新群众困难诉求台账。2026年初建立群众困难诉求台账,通过窗口接待、入户走访、线上反馈等多渠道收集群众困难,目前已收集群众困难6条,处理群众困难6条。二是及时调度督办。2026年召开2次党组会调度群众困难诉求台账解决情况。
问题三十二: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1月-8月初召开党组会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4次,党员大会7次,干部职工会6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加强学用结合。学习后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反思,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党员大会等开展研讨发言。
问题三十三:针对“党建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员活动室建设。2026年3月19日,局党支部已经按照整改要求,完善党员活动室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支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室内上墙内容。二是及时公开党务信息。本年度,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党务内容,如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拟颁发对象公示等。
问题三十四:针对“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进行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组织书记为党员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026年上半年支部书记对两位党员同志开展谈心谈话。
问题三十五: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4日,民宗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事宜,制定《兴义市民宗局党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二是2026年3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并对组织生活会作工作要求,要求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党章党规与群众期盼,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查摆问题和列出自我批评和对其他同志在批评意见;三是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会议流程,在相互批评环节、做到自我批评刀刃向内,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于公心,提具体事、点真问题,不搞“老好人”,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效果。
问题三十六:针对“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24年起,民宗局党支部严格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和补选支委工作,支部全体党员均作为参会人员计数,参会人员按要求达到五分之四。一是2024年11月5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4年11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到会19人,实到会16人;二是2025年11月4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支委,应到会24人,实到会20人。换届选举和补选支委均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做好会前准备,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对于退休老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会的,作为缺席人员记录,未将不能到会的党员纳入应到会人数。局党组书记于2026年8月3日对开展补选支委工作的两名支委成员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
问题三十七: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要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度,自1月开始,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把交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和议程;二是2026年1月12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2026年3月11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23561;联系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延安路65号;电子邮箱:xysmzj3223561@163.com。
中共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