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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监督线索报送制度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来源: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10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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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卖配送平台、全体外卖骑手社会监督员:

为充分发挥外卖骑手社会监督员“移动探头、一线哨兵”作用,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及时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监督线索报送制度》相关规定,现就监督线索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送主体

全体经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任并颁发证书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二、报送范围

社会监督员在日常配送、自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线索及相关问题,具体包括:

(一)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过期失效的;

(二)未按规定使用“外卖封签”,食品包装破损、污染的;

(三)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原料存放不规范、生熟混放的;

(四)餐(饮)具未按要求消毒保洁,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的;

(五)“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社会各界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报送时限及方式

(一)报送时限

实行“每月一报”制度,社会监督员需于每月19日前,完成当月监督线索及相关情况的汇总报送,遇重大、紧急线索可随时报送。

(二)报送方式

平台统一报送:美团等外卖配送平台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收集本平台骑手社会监督员的线索信息(含文字描述、照片/视频佐证材料、线索发生地址等),汇总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报送至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

个人直接报送:社会监督员可通过电话(0859-3121510)、微信工作群或现场反馈等方式,直接向食品股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外卖配送平台要高度重视线索报送工作,督促本平台骑手社会监督员按时完成报送,明确联络人责任,确保线索收集无遗漏、报送无延误;

(二)社会监督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报送监督线索,附清晰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不得虚报、伪造线索信息;

(三)线索报送内容应明确标注线索发生时间、具体地址、经营单位名称及问题详情,确保线索可核查、可追溯;

五、反馈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线索将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于收到线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将结果反馈给报送人及所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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