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马岭镇自来水供电有限公司等4521户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经核查,兴义市马岭镇自来水供电有限公司等4521户企业(见附件)已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如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补报年度报告,并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如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经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集中清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年报及移出异常咨询电话:0859-3116217
变更及注销登记咨询电话:0859-3389150
附件:兴义市登记连续两年或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数据加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