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向坡怀库湾、未洛兰2号库湾分别投放鲢鳙鱼苗4万斤、6万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大水面增殖渔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3月11日,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回捕,已同意备案,现就增殖渔业起捕有关事宜向社会公示。
一、起捕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6日。
二、起捕地点:南盘江镇红椿村坡怀库湾、洛万乡未洛兰2号库湾。
三、起捕品种:增殖投放的鲢鳙鱼,其他品种鱼类禁止捕捞。
四、起捕规格:2-10斤/尾。
五、起捕数量:坡怀库湾10万斤,未洛兰2号库湾12万斤。
六、起捕方法:赶网起捕。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起捕。
七、起捕资质:起捕主体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
八、起捕监督:起捕作业在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实施。
九、起捕安防义务:起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
异议受理部门: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9-3222753;邮箱:gzxy753@163.com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放流事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
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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