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8月2日至11月15日到我局开展巡察。2024年12月18日向中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问题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主题、首课,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截至2025年5月,党组共组织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5次党组专题会、3次中心组学习会和10次“三会一课”,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涉及重点业务工作,党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问题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州、市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综合股适时收集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党组会、中心组、例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二是于2025年4月党组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2025年3月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精神》。三是于2024年11月、12月党组会、2025年4月中心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
问题三:学习贯彻本领域重要会议、政策法规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创建“学习型”机关,持续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参加省、州组织开展的政策法规大讲堂,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2021年、2023年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等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学习,截至2025年5月,共在党组会上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类政策法规学习6次。
问题四: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25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经常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问题五: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保密工作规定1次,开展保密纪律宣讲1次,制定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保密工作领导职责,对保密室内的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应进行加密处理。二是制定涉密文件管理措施。加强常态化保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保密之弦,按照市委办及国安办、保密局要求做好涉密文件清退。
问题六:市双拥办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目前已拟定《兴义市立功受奖奖励办法》(讨论稿),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部分重点单位意见、完成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审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全面规范立功受奖军人奖励标准。
问题七:立功受奖政策落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一年度部队寄来立功受奖喜报总数,将立功受奖奖励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适时向市财政局申请双拥工作经费。二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精神,于8月27日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院里组织了集中送喜报仪式,将收到部队寄送的56个三等功喜报送到立功受奖军人家属手中,切实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家属的自豪感,积极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氛围。
问题八:双拥工作宣传设施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园林中心、桔山街道、则戎镇于2024年12月30日将马岭河景区入口宣传牌和则戎镇双拥宣传牌前遮挡树木进行移植和修剪。二是市双拥办加强对户外双拥宣传牌的巡查监管,每季度组织对辖区户外双拥宣传牌进行检查,同时要求维护公司每月对全市辖区9块大型户外双拥宣传标牌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双拥宣传标牌的正常使用。三是充分认识双拥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双拥宣传牌的阵地作用。
问题九:优待优惠事项宣传不广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已签订优待协议的合作单位进行再次梳理,对经营困难,无法再继续合作的单位进行及时清出合作单位范围。二是于2025年3月4日再次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对全市45个优待目录清单进行了展示。三是先后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局在节假期间对优待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不落实优待政策的情况。
问题十: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荐“全省模范退役军人”代表参加2024年度全省先进模范疗养活动,体现对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二是组织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代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模范代表等参加各级座谈会,以此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拟将组织优秀典型、先进典型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开展宣讲。
问题十一: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建立,更新4000多家军创企业台账和经营状态;通过与人社部门、培训机构等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宣传、市场需求、提炼优质培训工种等方式吸引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2024年完成线下技能培训172人,参训人数创历史新高,取得职业资格合格率达到95%以上。线上适应性培训完成375人,线上教育培训参训率100%,合格率100%。
问题十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完成就业招聘会2场,组织61家企业和370余人参加招聘,提供3000多个岗位。通过与州人社局密切合作,目前已和州市人社部门建立周周招聘机制,并在桔山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招聘专柜。通过及时掌握退役军人就业状况、搭建就业平台等方式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问题十三:“阳光安置”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2024年安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张贴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公示等方式对岗位数、安置人数等进行公示,联合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量化评分、公开选岗,市纪委监委对工作流程全程监督确保了阳光安置。
问题十四:帮扶援助跟踪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6日对6名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跟踪了解6名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后续情况,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退役军人,关注其心理状态,对不良情绪者进行心理疏导。二是补充制定《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跟踪服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兴义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申请法律援助的退役军人,做好法律知识解答,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密切沟通,采取电话沟通、陪同办理等方式,为退役军人做好法律援助及跟踪服务。2024年11月以来,共有5名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已办结3件,余下2件正在办理当中。
问题十五: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捧乍烈士陵园、乌沙烈士陵园、顶效烈士陵园、郑屯坡岗烈士陵园产权证办理工作。二是加强对烈士陵园红色印迹展馆的史料管理,展馆大纲和版式稿已完成正式修订,展馆物品得到有效保管。三是定期组织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巡查,市烈士陵园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乡镇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每季度巡查一次,目前已完成2024年4季度和2025年1季度两轮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巡查。四是积极争取预算资金,目前资金申请报告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市财政部门正在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费用纳入预算。
问题十六:烈士褒扬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积极与州职院和教育部门对接,目前已聘用了10名兼职的英烈讲解员,在2025年清明期间在市烈士陵园开展了4场次解说。
问题十七:祭扫工作组织协调不畅通。
整改情况:在局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祭扫公告,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对接,引导学校提前一周有序到烈士陵园开展祭扫。安排专人到烈士陵园开展服务保障,2025年清明期间,机关单位、学校、团体前来祭扫没有出现人员扎堆情况,秩序有序,没有出现排长队、车辆乱停等情况。
问题十八:先进典型宣扬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荐“全省模范退役军人”代表参加2024年度全省先进模范典型。二是组织全国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模范参加座谈会。三是拟将组织优秀典型、先进典型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开展宣讲。
问题十九:局党组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基层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指导督促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中,重点讲解立功受奖业务知识,明确为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喜报谁来送相关要求,下步开展送喜报工作时,及时报请乡镇(街道)领导参与送喜报工作,切实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家属的自豪感,积极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氛围。二是于2024年9月23日对全市32个乡镇(街道)开展光荣牌悬挂、优待证办理等业务培训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走访指导,开展光荣牌悬挂等工作排查整改,及时完善悬挂台账登记及编号,做到资料收集整理规范,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市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台账更新及编号。三是由分管领导对市局优待证申领工作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端正工作态度、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用心用情对退役军人做好服务。
问题二十:对统战和群团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党组会,会上对统战、群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中共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并按程序报备。
问题二十一:督促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因人事变动,市委组织部已按程序开展落实专武干部参与退役军人工作,待组织研究明确下文后,将积极邀请选派专武干部参加退役军人工作。
问题二十二:任前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股级相当层次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和导向,为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范了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加强了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问题二十三: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视力度;二是将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错发漏发优抚资金,困难优抚对象排查帮扶不到位等纳入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并按要求填报《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洁风险排查情况表》上报。
问题二十四: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有偏差。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1次;严格按照“一案一整改”的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引导党员干部以案明纪。
问题二十五:虚假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凡是重要工作上报资料或发布到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稿人组成的政务公开“三审”机制。对于每一份政务公开文件,都要经过三方审查,确保内容合规、准确、完整。二是涉及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在干部职工例会上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抓出实效。三是分管领导分别对负责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工作的同志进行约谈。
问题二十六:落实上级任务搞层层加码。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二是分管领导对在工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现象和不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的,及时做到提醒制止。截至2025年6月3日,未出现要求干部职工转发、点赞等违反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行为。
问题二十七: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是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稿人组成的政务公开“三审三校”机制。对于每一份政务公开文件,都要经过三方审查,确保内容合规、准确、完整。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问题二十八:工作拖沓。
整改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2025年3月19日在统计局举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沟通对接,及时按项目内容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按时支付。分管领导同志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问题二十九:违规报销公务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关于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对超范围报销的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已全部追回并由经办人员在2024年12月存入财政代管户。
问题三十: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拟定《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报账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分管财务领导分别按相关角色加强对报账单据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三是每月财务人员对报账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的指导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报账资料,严格按文件规定办事,提供完善的报账资料。四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11月27日分别对财务股相关同志进行约谈 。
问题三十一:对工程项目程序不掌握,建设过程管理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烈士陵园项目管理上,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项目的设计、监理、审计也是按照询价程序采购。2025年烈士陵园维修项目的施工、监理、审计也是按照询价的程序采购。二是2025年3月12日分管领导对2022年和2023年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三十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民主决策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截至2025年6月,共召开党组(扩大)会5次,党组专题会6次研究本系统重大事项。
问题三十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9日,支部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 2024年以来,支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支部工作。
问题三十四: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9日,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学习内容,做到规定内容扎扎实实学完。组织生活会会前,对每名党员的批评意见进行审核,确保批评意见有辣味。3月27日,在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组的列席下,支部召开了2024年度的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
问题三十五: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利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断提升支委成员的业务能力,规范选举流程,确保下次选举工作严谨、有效。
问题三十六: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重要意见建议精神。二是由分管领导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分别对财务会计、出纳进行约谈。
问题三十七:巡察整改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组织支委同志学习《“三会一课”记录样式》学习,不断提升支委同志业务能力,由支委书记、副书记不定期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9-3919290;邮政信箱: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坪东街道西湖路95号(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xystyjrswj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