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城市绿化成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禁止采摘城市绿化树果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摘、毁损道路两侧、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内绿化树木的果实(包括红叶李、银杏、石榴、杨梅等常见品种);
2.禁止使用竹竿、钩具等工具进行采摘,或摇晃树木导致果实脱落;
3.不得侵占掉落果实或破坏周边绿化设施。
城市绿化果实可能吸收汽车尾气、喷洒农药,且未经检疫,食用存在健康风险,请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特此通告。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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