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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扶贫日”捐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兴府办函〔2022〕4号)有关规定,我局收到则戎镇花郎村边缘易致贫户张健、敬南镇白河村突发严重困难户王忠元户关于2025年度“扶贫日”捐款资金申请,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并经3月24日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给予张健、王忠元户捐款资金各10000.00元。
特此公告。
附件:兴义市2025年度“扶贫日”捐款资金救助人员名单及金额清册
中共兴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兴义市2025年度“扶贫日”捐款资金救助人员名单及金额清册
序号 | 姓名 | 乡镇(街道) | 村 | 家庭人口 | 申请事由 | 救助金额(元) |
1 | 张健 | 则戎镇 | 花郎村 | 5 | 医疗 救助 |
10000 |
2 | 王忠元 | 敬南镇 | 白河村 | 3 | 医疗 救助 |
10000 |
合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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