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更镇、则戎镇、市发改局:
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及立项申请收悉,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9号)的要求和精神,经兴义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项目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9号),此次下达兴义市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350万元,本次同意仓更镇申报的兴义市仓更镇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则戎镇申报的兴义市则戎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建设项目立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兴义市发改局。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利益联结情况(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你单位接此通后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市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批复,同时,要严格按照公示公开执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作到村、资金到乡镇、乡镇实施、市级检查验收、省市备案(监管)的原则,你单位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项目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和乡级报账。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贵州省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收资料申请市级验收。
附件: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中共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利益联结情况(项目受益) | ||||
建设内容 | 规模 数量 | 规模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受益农户总数 | 其中:建档立卡户 | ||||||
衔接资金 (万元) | ||||||||||||
1 | 兴义市仓更镇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产业项目 | 2022.01-2022.06 | 仓更镇人民政府 | 兴义市发改局 | 1、产业路3000米;2、林下便道4000米;3、蓄水池300立方米;4、农用输水喷淋管网5000米;5、永久标识牌及其他附属设施。 | 20 | 亩 | 200 | 200 | 954 | 28 |
2 | 兴义市则戎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建设项目 | 产业项目 | 2022.01-2022.06 | 则戎镇人民政府 | 兴义市发改局 | 本项目为兴义市则戎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机耕道4条,道路总长2891米,设计标准为小流量公路四级,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面宽3.5米。 | 4000 | 米 | 150 | 150 | 120 | 21 |
总计 | 350 | 350 | 1074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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