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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兴义市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天眼新闻' == '' ? '' : '来源:天眼新闻'}} 发布时间:2020-05-09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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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公布,兴义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得表彰,并获得1000万元奖励。这是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去年获得国务院表彰后,再获此殊荣。

全面拆除网箱养鱼之后的万峰湖一隅。张霆 摄

  据了解,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兴义市坚持“建、联、治、控、管”并举,下决心,出重拳,严格落实河(湖、库)保护责任,将河长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黄泥河“两省三地”联动机制、万峰湖“三省五县市”“六共”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万峰湖的治理上,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支持渔民转产上岸,万峰湖水质状况由原来的Ⅳ类向Ⅱ类转变,总体稳定并趋于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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